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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一世抢夺自己身体的掠夺者做完女配任务消失后,林思璇才知道自己原来是生活在一本书里。书中女主张甜甜嫁给有三个孩子的军人男主李建国,作为后妈的她对孩子照顾到方方面面使三个孩子变成国家栋梁。而掠夺者充当男女主的被打脸组,当这一世林思璇回到自己身体中,林思璇发誓一定要活出璀璨人生。(注重女主自身成长,不会黑原女主)
主角:林思璇,张墨恒 更新:2023-01-20 0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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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思璇,张墨恒的其他类型小说《七十年代小幸福》,由网络作家“玄途”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当上一世抢夺自己身体的掠夺者做完女配任务消失后,林思璇才知道自己原来是生活在一本书里。书中女主张甜甜嫁给有三个孩子的军人男主李建国,作为后妈的她对孩子照顾到方方面面使三个孩子变成国家栋梁。而掠夺者充当男女主的被打脸组,当这一世林思璇回到自己身体中,林思璇发誓一定要活出璀璨人生。(注重女主自身成长,不会黑原女主)
几个月的寒冬终于离开了,五月的太阳高高挂在天上,刘家村村头的黑狗为了凉快将舌头伸出。
柳树伸了伸懒腰,望着这热闹的人世间。
今天是一个事宜婚嫁的好日子,万海县红旗公社三大队刘家村,此时也是热闹非凡。
只听见门外是较为喧哗的声音,外面的人起哄说着”看新娘啦“,一男子低沉着声音对人们劝导着”先去喝酒,这些不急。”
众人嘻嘻哈哈的说着“啊呦,新郎官他急了。”
屋内躺在床上的林思璇头晕晕的,她好像梦魇了一般,怎么都醒不过来。听着外面吵闹的声音,想让外面的人闭嘴,但又没有一点力气动弹。
当她慢慢的睁开双眼,入目而来的是斑驳的墙壁,墙角还有着蜘蛛慢悠悠的在织网,而墙上挂着日历和两张喜字,日历上写着“1975年”。
“竟然是1975年。”林思璇紧张的惊坐了起来,慌忙的环顾四周。
破旧的桌子上放着铝饭盒,而柜子旁边是搪瓷盆,看着这熟悉的一切。
林思璇惊喜的发现她终于回到自己的身体里了,她回到了与张墨恒结婚的那一天。
林思璇感恩上天可以让她回到这里,上一辈子的她是下乡知青,但不知道被一个从哪里来的女人抢了身体。
那个女人为了回到她记忆里繁华的那个时代,听命一个莫名其妙自称系统的东西,那个东西许诺那个女人只需要完成破坏女主张甜甜和男主刘建国姻缘的任务,成功后便可以回去的奖励。
那个女人为了得到这个回家的诱惑,她不择手段。
但是由于男主天生被女主吸引的原因,所以那个女人一直得不到男主的青睐。那个女人只能选择孤注一掷的方法,想和男主生米煮成熟饭,迫于压力让男主娶了她。
可惜她的运气太差,不小心错和村子里家庭成分不好的张墨衡生米煮成熟饭。村里的人知道后有了流言蜚语。
迫于舆论导向,那个女人无奈选择嫁给张墨衡。
在那个时候,尽管那个女人已经身怀六甲了,但是她仍然选择继续去私下纠缠男主。
后来在与男配张墨衡结婚的第三年后就由于一场意外去世。
后来张墨恒为了救儿子张天佑,在一次打架斗殴中不慎被人捅死。
而儿子张天佑在无人管教和心中想要为父报仇的执着下,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走的越来越远。最终被男主儿子之一制裁了。
唯一的女孩张天爱由于从小缺少母爱,从小自卑。长大后,被人欺骗,未婚先孕,走上自杀的道路。
此时的林思璇知道因为上一辈子掠夺者没有完成任务,导致没有能量供应给那个所谓的系统,所以那个系统已经崩溃了,消失在天地之间,所以这一辈子一定不会再有别人掠夺自己的身体了,想到这,林思璇放下心来。
看着桌子上的铝饭盒,林思璇迫不及待地打开铝饭盒,入目而来的是一个黄灿灿的鸡蛋铺在面条上,绿油油的葱花散落在汤里。
看着这一碗面条,肚子不禁咕咕地叫了起来,林思璇赶忙狼吞虎咽的吃着热腾腾的面条。
林思璇知道这是张墨恒为她准备的。虽然之前的那个女人前不久找到张墨恒,并且在婚前做了协议,对张墨恒百般羞辱,警告他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回忆到这里,马上就摸了摸肚子,想起来现在那两个孩子已经待在肚子里半个多月了。
待林思璇吃饱喝足后,环顾这凌乱的屋子里,斑驳的墙壁角落满灰尘,木质的门榄上裸露着苍老的刀痕,屋子里的东西摆放凌乱。
看到这些,让林思璇这个轻微洁癖者有一种忍不住就想,拿外面放着的工具打扫卫生的冲动。
但是又想起外面都是客人,而且作为新娘子的自己需要新郎官带出去,才可以出去见客,这才暂时放下心头的想法。
走到一个贴着喜字的箱子,林思璇打开箱子,里面是家里人给的嫁妆,有寓意红红火火的被子,有实用的暖水壶,还有两套衣服等。
慢悠悠的将暖水壶放在桌子一边,想到冬天零下几十度的时候,拥有暖水壶就能喝到热水了。
看着暖水壶,就感谢幸好有舅舅和哥哥林思牧,不禁想起自己的上一辈子。父母因为工作操作不当而丢了性命,自己和哥哥虽然有住处,但是没有经济来源只能无奈先将母亲的工作岗位卖了,来养活自己和哥哥。
当哥哥接手父亲的工作后,情况终于开始好转,大家以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时候,林思牧却被告知自己一家需要有人下乡。
因为哥哥林思牧的工作是体力劳动,换给林思璇也无济于事。所以林思璇只能选择自己下乡,从南方下乡到了北方。
本来乡下生活就劳苦,林思璇做了一个多月的活,身体也变得虚弱。在一次发烧中,就被那个女人抢了身体,而自己只能以魂魄的状态跟着那个女人,看着一切悲剧发生,但是又无能为力。
将被子拿出来叠放在柜子,看着这红通通的被子,摸着柔软而又温暖,林思璇不禁感慨:没想到哥哥林思牧那个粗心的人也能这么心细,准备的被子这么合适。
望着有着碎花的红衣服,还有另外一套藏青色的的厚衣服,林思璇将厚衣服拿了出来,为了使衣服平坦就抖了抖,一个黄色的信就掉了出来。
看着这个较大的信袋,林思璇将信捡起,在手中掂了掂,发现有点沉。打开信封,里面竟然有十张大团结和一些布票,糖票等,还有一封信。
来信的是舅舅一家,还有哥哥。哥哥和舅舅都不满意林思璇自作主张在农村下嫁,而且知道的消息还是从和林思璇一同下乡的人嘴中得知,而林思璇却至今没有告知情况。
对此表示万分生气,但是又担心林思璇在乡下受苦,所以送来这些物资。
哥哥和舅舅在信中只有简短的几句批评,剩下的都是劝林思璇要照顾好自己,如果短了什么缺了什么,就写信过去,那边尽量满足。
林思璇看着这些,忍不住想要哭泣,想要回到亲人身边,弥补逝去的时光。泪珠从眼眶里涌出,啪嗒啪嗒的滴落在地上。
这时,房子的门“嘎吱”地一声被打开,打乱了思绪的林思璇抬头望去,是逆光而来的张墨恒。
此时的张墨恒有点无措,握了握拳头,叹气无奈的说到:“我知道你不想嫁给我,但是事已至此,你也只能接受它。”
“那什么,不是的,我只是有点想家了。”
沉默片刻之后,张墨恒看了看被吃光的铝饭盒,似信非信的点了点头。
张墨恒转过身去,问道:“这边的习俗是新娘子要出去敬酒,你方不方便去?”
“嗯?可以。”林思璇站了起来,跟在张墨恒的身后。
看着前面迈着大步的张墨恒,林思璇不禁小跑起来,在心里吐槽到:腿长了不起啊,真的是……
前面的人仿佛可以听见林思璇的话一般,慢慢的,脚步就慢了下来,林思璇看到这,就赶紧跑过去,拉着张墨恒的衣袖。
到院子中央,就感觉院子里人山人海的,大家看见了林思璇两人,院子里就有人喊到:“新娘子和新郎官来了。”所有人扭过头看向了林思璇两人。
这副场景,让林思璇无措起来,下意识捏了捏衣角。张墨恒立即站在林思璇前面,阻挡了一些热情似火的目光。
众人起哄,“哎哟,没想到二娃子也是一个疼媳妇的人啊。”
而张墨恒试探性的将手伸向林思璇。林思璇看着到身前的手,赶紧挽住面前的手,由手的主人带自己去认识人。
来到第一桌,这一桌的人都是村里德高望重的老者,还有村长这些村里当官的。张墨恒抬起酒,直接一口闷。
周围的人都在喝彩,“豪气啊。”
一个白发苍苍,拄着拐杖的老人,拍了拍张墨恒的肩膀。
“二娃子,以后要好好过日子。成家了,你爷爷他们也会欣慰了。”
1米9的大高个认真的点了点头,林思璇看着这个一本正经的张墨恒,再想想他的小名二娃子,就忍俊不禁。
等到下一桌年轻一辈时,说了几句吉祥话,张墨恒准备带着林思璇离开。就有人流里流气说道,“这可不行啊,不能只让新郎官喝酒,新娘子也要喝啊。”
看向说话的人,他是村子里有名的懒汉——刘耀祖。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将啃老行为进行到底,几个姐姐也是一直被吸着血,但是刘耀祖是沾沾自喜,还曾对林思璇表达过好感。
如今看到张墨恒娶到佳人,当然是心里不痛快,想要找麻烦。
张墨恒打算直接拉着林思璇走开,但是年轻一辈开始起哄让新娘子喝一口。
场面一下子热闹起来,让今天作为主角的不好拒绝。
想着一辈子就没有几次结婚的机会,不应该留下什么遗憾,林思璇就笑到,“这酒敬大家。但是我酒量浅,希望大家理解。”
说着,便喝了一口酒,但是林思璇在心里纳闷到:嗯?现在就有假酒了,怎么没有酒味啊。抬头看向张墨恒,而张墨恒只是浅笑的看着自己。
夜幕降临,群星璀璨。将客人一一送走,家具归类,还给邻居。
弄出一身汗的林思璇嫌弃着身上的味道,准备烧水洗澡。去厨房时,看见张墨恒已经在锅里热着水了。
张墨恒看着林思璇,“你是饿了嘛,需要我拿些吃的给你?”
“不是,我就是需要一些热水洗澡。”
“你等一下,我现在热好了。给你送到房间里。”说着,张墨恒就将水倒入桶中,送到房间里便离开了。
林思璇脱去衣服,坐入桶里,热水划过肌肤,一天的疲惫逐渐消失,回想今天发生的一切,发现都挺顺利。
洗完澡后,林思璇用盆装水,倒第一盆的时候,张墨恒看见就迎了上来,顺手夺过她手里的东西,默默的将水抬走。林思璇不好意思的跟在他后面。
“那什么,今天的酒为什么没有酒味啊?”
只听前面的人轻轻笑了一声,说到,“不过是怕喝醉误事,把酒换成白开水。”
“哦,原来如此。”接下来两人一阵寂静。
……
坐在床上的林思璇喝着刚倒的热水,热气缭绕在她眼前,她思索着以后打算做什么,1977年就要恢复高考。
想到之前自己在城里上到高二就没有再继续读书了,成绩才中上水平。
不过,不管怎么样,自己都要去尝试一番,毕竟在那个女人的时代里,自己这个时代的大学生可是以后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林思璇在心里决定着。而且读书永远是走向成功最轻松的一条路。
还未思索完,张墨恒便打开门走到柜子旁,他边拿被子边说:“我拿一下被子去隔壁住,有什么事你叫我就行。”说完,张墨恒不等林思璇说话,就拿着被子离开了。
林思璇看着关上的门,想挽留但又觉得尴尬,不过不可忽视的是心里的庆幸。林思璇躺在床上,抱着柔软的被子,渐渐的进入梦乡。
窗外,明月悬挂在天空,偶尔可以听见草丛中蛐蛐的叫声。
……
东方天际慢慢浮起一肚鱼白,太阳无私的将光散落人间,使人世间五彩缤纷的样貌显现出来。
只见床上躺着一个披散头发的女子,端详她的脸庞,睫毛纤长而浓密,像蒲扇一般微微翘起,小巧的鼻子下是如樱桃一般的嘴唇,脸庞的肌肤那真是借的梨花七分白,偷的桃花三分红啊,不知睁开眼又是怎样的夺人眼目啊。林思璇睁开双眼,回想到昨天发生的事情,她突然意识到应该起床去做饭了。
当匆忙洗漱完的林思璇跑出房间时,看见张墨恒已经在摆放碗筷了。
“对不起,我起晚了。我应该起床来做饭的。”
“没事,赶紧吃饭吧。等下就要上工了。”张墨恒说到,但是在心里想到,娇小姐怎么可能会做饭啊。
林思璇坐在凳子上,看着面前熟悉的玉米面糊和一份咸菜,夹起咸菜入口,不由自主皱了皱眉头,这什么咸菜,又涩又苦,但是她又不好意思吐出,只能硬着头皮吃下去。
看着对面认真吃饭的张墨恒,感觉咸菜味道还不错的,林思璇不禁纳闷,自己和张墨恒吃的是同一份饭菜嘛。
上工的号子吹响,林思璇和张墨恒赶去上工场地。
今天是种白菜的季节。村长给张墨恒被安排去犁地,林思璇被安排去播种。
太阳爬到半空,火辣辣的照耀着大地,农田里的人每个额头上都冒出豆粒般大小的汗珠,但是每个人脸上都是溢着对美好生活的希望,奋力的干着农活。
林思璇精神上充满想干活的斗志,但是身体因为之前的那个女人的娇养,还有长期不干活,导致身体已经承受不住播种这种弯腰的农活了。看着已经是晌午了,就回家做饭了。
厨房里只有墙上挂着的一点红肠,米缸里有半缸的大米,剩下的袋子里是一些玉米面,还有一些土豆和红薯。看着这个物品种类少的厨房,林思璇感慨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将玉米面加一些大米放入锅中,加水煮成稠稠的稀饭。将土豆削皮,切成丝,过滤一次热水捞出,加上醋和酱油,葱花点缀其中,把刚刚做好的辣椒油浇在土豆丝里,动耳“呲拉”在耳边响起。在将鸡蛋搅碎,在锅中爆炒,起锅后,加入葱花,装入盘中香气扑鼻。
待林思璇吃完,想去将篮子里早已分好的饭菜送给张墨恒时。而此时张墨恒打开门,诧异的看着已经做了饭的林思璇。
“我本来还想给你去送饭呢。没想到你回来了。”
“嗯,本来我今天早一点回来做饭。没想到你就做好了。”
“你赶紧去洗漱吧,快来吃饭。否则饭凉了。”林思璇边说着,边将篮子里的碗拿出来。
张墨恒洗过手后,坐在凳子上,吃了一口饭菜,挑了挑眉,不由加快吃饭的速度,不可否认,林思璇做的饭菜俘获了他。
“晚上的饭菜我做了,等你回来吃?”
“行,我看你早上做活有点累了,赶紧抓紧时间去午休吧。”张墨恒关心到。
林思璇点了点头,跑回房间,躺在床上寻找周公下棋了。
……
一天的农活干完了,感慨农民的不容易。林思璇回到家里,想吃肉了,但是又不好意思,毕竟没有经过张墨恒的意见。
想了想,就将哥哥寄来的南方腊肠拿出来,将腊肠切片放入锅里,多放一些切块的土豆垫底,最终加入适量的米饭。将这些放在蒸笼中蒸,最后在做一份鸡蛋汤。
想到腊肠的香气粘在米饭上,米饭带着肉的香味,土豆软糯,入口即碎,最后喝上一口热腾腾的鸡蛋汤,别提是多舒服了。想要先吃,但是又不好意思的林思璇,只能用如狼一般的眼神盯着饭菜。在心中默默问,怎么张墨恒还不回来啊?
踏着月光朝家中走去的张墨恒,看见家里灯光亮起,柔和的灯光温暖着他的心,不由自主赶紧加快速度向家里走去。
“你回来了。赶紧抓紧时间吃饭吧。”林思璇惊喜的看着张墨恒。
看着笑靥如花的林思璇,张墨恒的心脏控制不住“扑通扑通”地跳动,那一刻仿佛世间万物都停止了,他的眼中只有林思璇的笑颜。
生怕对方听见的张墨恒赶紧说到:“你先吃吧,我去洗一下。”
张墨恒一边洗着,一边在心里想着:知青点的人可是说了,娇小姐最讲卫生了。现在不能提供她很好的生活,但是她的生活习惯一定要去适应。
看着好吃的饭菜,但是又不急于这一时,希望有人陪吃饭的林思璇,看着正在洗漱的张墨恒。
对于更喜欢精致奶油小生的南方姑娘的审美来说,张墨恒可以说是长得十分凶狠。
他有着1.9米的身高,整个人很魁梧,感觉像一头熊一般,给人一种压迫感,仿佛下一秒就会给你一拳。脸部轮廓棱角分明,皮肤黝黑,可能是生活压迫的原因,眉宇间总是透露着伤感。
若不是他的身份原因,硬汉长相加上吃苦耐劳的精神,相信在北方,他应该是很抢手,很容易找到妻子的,那样也就不会轮到自己了。
水珠顺着他的脸颊流下,再划过他的喉结,最终落入他的衣服,林思璇紧紧看着这一滴水滴的轨迹,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此刻有一点渴了。
待张墨恒走过来,林思璇才赶紧收回目光,拍了拍不知道什么时候红起来的脸庞。
“怎么了,没事拍自己的脸。”
“啊,没…,没事,赶紧吃饭吧,我都要饿晕了。”林思璇磕磕碰碰的说着。
张墨恒勾唇一笑,回到:“嗯。”大口吃着腊肠饭,称赞到:“这个饭不错,不过这个肉是哪里来的?”
“这个是我们那边的特色,叫做腊肠,是我哥哥他们寄来的。我想着这几天是我们的新婚,所以就做丰盛一点。”
“嗯,对。既然这样,明天做饭就把红肠做了,我下工空闲的时候就去山里抓野兔之类的东西来吃。”张墨恒喝了一口清爽的鸡蛋汤。
接下来就是两人安静的吃着饭,但是周围充满着温暖的氛围。
饭后,林思璇准备收拾碗筷,张墨恒就说道:“放着,我来。以后你做饭,我就负责洗碗。你赶紧去洗洗睡吧。”林思璇想到中午也是他洗的碗,也就听从了他,去洗漱睡觉了。
……
睁开双眼,又是新的一天开始。
爬起床的林思璇洗漱完,去了厨房。将一部分米,一部分玉米面倒入锅中加水煮。想了想这又咸苦又涩的咸菜,只能将其切丝,滤过一次水,加入切好的红肠粒爆炒。
洗漱完的张墨恒把林思璇煮好的粥舀好放在桌上,吃着林思璇炒的咸菜,咸菜变得又咸又香,还有一股子肉味。
吃饱喝足后,两人又赶去上工了。两人并肩走在一起,日出的光辉撒在他两身上,两人的影子紧凑在一起,仿佛正在接吻。
低头走着的林思璇因为昨天播种太累了,锤了锤腰问到:“我可不可以换轻松一点的活,这个播种腰都直不起来。”
张墨恒心想到:不愧是娇小姐啊,播种已经是好多人觉得轻松的活了。
但是昨天娇小姐腰都疼,还要忙着做饭,确实是辛苦了。此时的张墨恒丝毫想不起他每次拿满工分,总是干最累人的活的事情。
在他眼里,娇小姐做播种确实是真的累到她了。而且他认为不管娇小姐怎么干活,他的工分肯定会养得起娇小姐的。
“成,等下分工时,我去找村长说说,然后你就和那些人去采辣椒。”
“啊,采辣椒啊?”林思璇疑惑到,这可是村里的老弱病残干的活,而且工分少。不过能轻松,自己手里还有家里送来的补贴,过段时间再去找点赚钱的营生,应该也可以生活下去,“行。”
……
摘着辣椒的林思璇陷入沉思,怎么这个手从白皙变到红通通的,而且还辣乎乎的疼。
旁边的人说到:“哎呀妈呀,林知青你怎么不做副手套啊。”
看着说话的老奶奶同样也没有带着手套,不过老奶奶粗糙的手早已经有着一层老茧将手保护住了,丝毫感觉不到辣椒的辣。“这个我第一次做,所以不是很了解。”林思璇解释到。
“拿,先去洗个手,再拿这个用。别嫌弃啊,这个是我们自己拿废布料做的。”大娘边说着,边把手中的手套递给林思璇。
“哎,不用不用,婶子。你自己用吧”林思璇托辞着。
“叫什么婶子啊,你应该叫我马奶奶。而且这是什么话啊,本来我就用不到这个手套,而你又是二娃子他媳妇,之前二娃子救了我孙子狗蛋,所以啊,帮帮你。”马奶奶说着便将手套塞入林思璇的怀中。
推脱不过去的林思璇照着马奶奶的说法做了,之后摘辣椒确实手感觉好受多了。
“怎么样,林知青,不错吧。”马奶奶炫耀的说到。
“是的,现在感觉好受多了。谢谢马奶奶,马奶奶,你以后就叫我小林吧。”林思璇乖巧的点了点头。
就这样,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将活一步步的完成了。
……
在干着农活的一群大妈们,看着张墨恒后面没有跟着林思璇,就开始讨论起来。
“唉呀妈呀,林知青才一天就又不来干活了。也不怕他男人气啊 ”一个胖大妈努了努嘴说到。
“人家林知青可是喜欢刘建国的,怎么可能会怕二娃子,怕是她恨不得二娃子和她吵起来,这样好离开他。”
“不能吧,毕竟结婚了。”一个大娘疑惑道。
“怎么不会了,之前看看她为人家刘建国做的事。幸好我家耀祖聪明,看不上她,没有娶了她进门,要不然什么时候这个林思璇就偷汉子了。”一个一脸刻薄的人自以为是说到。
大家想起刘耀祖那个尖嘴猴腮的样子,不仅奸懒馋猾,而且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之前好像还求娶过林思璇,不过被人家拒绝了。
但是对于面前是刘耀祖的老娘李招娣,大家一时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能假装应和到,赶紧低头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在白菜地干活的张墨恒心里想着今天娇小姐娇弱的样子,心疼的觉得下工一定要去山里,捉点野味给娇小姐养身子。
越想着林思璇的模样,张墨恒手上的速度越来越快。
此时二流子刘耀祖在大妈堆里听完林思璇的闲话后,忍不住就朝张墨恒走去。
“哎,二娃哥,问你点事呗!”
看着刘耀祖流里流气的样子,张墨恒皱了皱眉头不做声,只低着头做自己的事。
“哎,你说林知青会不会以后和你好好过日子啊?”
张墨恒捏紧了手里的锄头,瞳孔不经意地微微⼀缩,眸底有道凌厉的光芒闪过,愤怒的将嘴角抿了抿。
刘耀祖仍然不知死活,作死的问道:“二娃子,话说林知青跟着你的时候…”
贱贱的笑到,“是不是雏啊,你……啊。”刘耀祖话还没有落下,就被张墨恒一拳揍到脸上,张墨恒嘴里说到“你他娘的就是在找死。”
说着,便把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刘耀祖按在地上揍,刘耀祖想阻拦,无异于是螳臂当车。众人来拉架的时候,费劲很大力气才把张墨恒拉开。
说时迟那时快,刘耀祖趁机给了张墨恒一拳,张墨恒舔了舔嘴角的血丝,一脚将刘耀祖踹飞。
……
等林思璇等人听到消息后,来到白菜地处的几人就听到刘耀祖肆无忌惮的说:“难道不是吗,林思璇那个贱人怎么可能好好和你过日子啊?你个绿头龟。”
林思璇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心想:这叫什么事啊?无妄之灾啊。跑到了张墨恒身边。
看着脸上有伤痕的张墨恒,林思璇陷入自责中。
“你他娘的,给老子再说一个字试试。”
看着张墨恒像狼一般的眼神望着自己,刘耀祖的腿不由自主的抖动起来。
“敢做还不怕人说啊?别想吓唬我家耀祖。”刘耀祖的老娘李招娣说到。
林思璇想到这关乎自己的名声,并且对方是女子,张墨恒也不好处理,就说到:“大娘,你不要乱说啊,小心天谴啊。”
“哟,还不让说了,你不就是一直追着人家刘建国屁股后面跑吗,做了还不让说。”村里的人听到这些,都议论纷纷,确实之前林知青的行为让人觉得很可能不会好好和张墨恒过日子。
“我好心叫你一声大娘,不过是看在你脸皮厚的原因叫你,你却别人给你脸你都不要。真的是,人家刘建国家里都有三个孩子了,我怎么会愿意呢。没准我现在就已经怀了墨恒哥的孩子了。”
马奶奶应和到:“人家小林之前是不懂事,而且现在也认真上工了,她嫁给二娃子,人家现在好好过日子呢。我们可不能做坏人让人家小两口日子不好过啊。”
看戏的大部分人都点了点头,劝到李招娣说:“人家好好过日子,刘根他家媳妇别说了。”
“是啊,人家现在嫁给二娃子了,刘根他家媳妇不会是之前让林知青嫁给他家儿子失败,记恨了吧。”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将李招娣说红了眼,狼狈的离开。
“谢谢大家了,我以后会和墨恒哥一起好好过日子的。”林思璇感激到。
村里人很少看见林思璇这样落落大方的时候,都惊讶说到:“没事,二娃子他媳妇,大家也希望你们好好过日子。”
随着大队长的催促,大伙就散开去干活了。
“对不起啊,要不是我,你也不会和别人打架。”林思璇愧疚的说。
“没事,赶紧去干活吧。还有今天中午我就不回去吃饭了,你自己吃吧。”说完,张墨恒就一言不发的去干活了。
林思璇张了张嘴还有心想说话,但是大队长又催促,只能作罢,看了张墨恒一眼后就走开了。
……
盯着桌子上的饭菜,林思璇困惑到怎么张墨恒还没有回来,中午就没有回来吃饭。
昨天晚上这个时间段他早就回来已经吃好饭了,怎么今晚还不回来。
此时的天空如同一块黑布一样,只有数不胜数的繁星点缀在其中。
“开门。”听到张墨恒的声音,林思璇开心的跑去开门,看见张墨恒怀里抱着一些东西,有点困惑。
张墨恒将东西放在桌上,林思璇才发现竟然是一只野鸡和两只兔子。不禁脑海里面浮现出红烧兔肉、炖兔肉、兔肉萝卜煲、姜葱辣子爆兔肉、酱爆野鸡等。
“这些今晚腌制一下,明天就可以吃了。”
“那我可以寄一点回去给我哥他们吗,过两天就是三朝回门的日子了,我回不去,想寄一点东西过去。”林思璇解释到。
张墨恒诧异的看了林思璇一眼,说到:“这些你先处理一下,等我再弄点东西你再寄回去。”
“会不会太困难了,我寄一只兔子回去就可以了。”
“不会,城里面吃点东西都要票还每次都不够。反正我会处理好的,后天就可以去寄了,赶紧先吃饭吧。”张墨恒承诺到。
林思璇好奇张墨恒怎么会知道城里的情况,但是还是忍下了想询问的欲望,只能静静的吃着饭。
……
吃饱喝足,并且将肉处理好后,林思璇便去泡澡了。
劳累侵袭全身,林思璇泡在热水中,不由感慨:“舒服。“待洗漱完,水珠顺着林思璇的身子滑下,如同早晨露珠般从梨花上落下。
本来走的好好的,不知道为什么林思璇脚下一滑,“啊”的一声尖叫,林思璇便倒在地上了。
多次尝试起来无果后,林思璇只能无奈把放在凳子上的衣服忍痛穿在身上,大声叫到张墨恒,“张墨恒,你快来。”
只听张墨恒走到门口,着急低声问道“怎么了?”
“你进来搀扶一下我,我起不来了。”
听着里面哼哼唧唧的声音,张墨恒也顾不得三七二十一,打开门直接冲了进去。
盯着女孩倒在地上,他心慌的问道:“还好吗?我扶你起来。”林思璇痛苦的说,“不行,我脚扭到了,起不来了。”
“那我背你?”张墨恒忐忑问道,看着他脸上的伤,林思璇不假思索回答到:“嗯。”
张墨恒将林思璇公主抱抱起,他的心扑通扑通的跳,手上触碰到她细腻的肌肤,觉得比小时候记忆里摸过的那块玉还要好摸。
看着女孩因为害羞而低下的脸,闻着她头发诱人的清香,才开始意识到自己手上抱着她笔直的美腿,而这双腿当真是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张墨恒不禁想到之前的那个夜晚,但是脸上却是一本正经。
如果此时此刻的林思璇抬头看就会发现他的耳根早已经发红了。
张墨恒将林思璇放在床上后,他便离开了。
等到林思璇穿戴好后,就见到张墨恒拿着红花油进来,两人陷入尴尬。
但是红肿的脚疼痛让林思璇不可忽视,于是犹犹豫豫说:“你会弄吗?”
“当然,但是有点痛,你忍一下。”
“没事,弄吧。”
看着女孩一脸英勇付死的表情,好像作战一般。张墨恒想笑她这个可爱的模样,但是怕怕娇小姐生气,只能狠狠的憋住。
看着眼前为自己擦红花油的人,林思璇小声问道:“对不起,今天你打架都是因为我的原因。”若不是张墨恒一直关注着林思璇,没准还真听不见她的话。
看着满脸歉意的林思璇,本来就没有责怪她的张墨恒就更心疼她了。“没有,就是那个人嘴太贱了,又不是你的原因,没事。”
“对了,你知道马奶奶家大狗生了三只小狗狗吧,听狗蛋说特别可爱。”
想起狗蛋是马奶奶的孙子,林思璇被转移注意力就问道:“是你救的马奶奶家的那个小孩?”
“对,他还说要送我一只,我就想问问你要不要挑一只回来养?”张墨恒边说着边为女孩涂红花油。
显然女孩被话题吸引过去了,问道:“真的可以养吗。”毕竟在农村,养一只狗便意味着多一份口粮的开支,所以村子里很少有养狗的人家。
嘴上说着当然可以的张墨恒,手上的速度却立马加快了,“咔嚓”的一声,骨头便被正好了,看向伴随正骨而尖叫的女孩,此时正用一双似泣非泣的含情目盯着张墨恒。
“就是转移一下你注意力,要不然更疼了,而且这个必须要正骨的。”张墨恒连忙解释到。
“嗯。”林思璇哼哼唧唧的回到。
“嗯,那养小狗的事还算数吗?”
“肯定算,现在我就去帮你要一只。”说着,张墨恒就急匆匆的准备去马奶奶家。
林思璇赶紧拉住张墨恒的衣袖,“等下,现在那么晚了,你去了没准打扰到人家了,而且,我想自己选一只我喜欢的。”林思璇半撒娇的说到。
“嗯,都听你的。”两人对视一眼,又立马转开视线,此时,室内充满了暧昧的气息。
“那什么,你有什么事再叫我,我先去洗漱了。”说完,就见张墨恒像背后有老虎追一般,赶紧跨步走出去。
看着张墨恒的背影,林思璇忍俊不禁,没想到他还挺可爱的。
而走出来的张墨恒看着关上的房门,暗骂“你说说你,怎么就这么怂呢,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和她共处。真是可惜了。”
……
新的一天生活开始了,林思璇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就听到张墨恒敲门说话:“饭我做好了,你就将就吃一下,今天就不要上工了。我会给你请假。”
还不等林思璇回答,就听到外面的人已经走远了。
出房门后,林思璇看见桌子上已经摆好一份浓稠的稀饭,还有一个煮好的鸡蛋,脸上慢慢布上一些红霞,不禁小声嘀咕“这个大傻子。”
阳光散入院子里,院子里有一棵柿子树,林思璇坐在树下,吃着之前买的核桃酥,喝一口糖水,感慨到:“舒畅。”
“林思璇开门,快开门。”门口的人“咚咚”的敲门。
起身将门打开,林思璇才知道原来是男主的妹妹刘爱花来了。
“你来干什么?”
“哼,我来是想问问你,不是想嫁给我哥吗,怎么嫁给二娃子这个黑五类家里了?”刘爱花质问到,并将林思璇推到一边,直接走进院子。
林思璇看着这个面前这个虽然身材高挑,但是有着一张国字脸皮肤黝黑的姑娘,半天才想起来这是男主妹妹刘爱花。
之前那个女人为了讨好刘建国周围的人,就包括面前这个刘爱花。
此人凭借他哥是军人和她父亲是大队长的原因,就得了一个镇里供销社里岗位工作,一个月就回来几次。
同时也自命天高想嫁到城里去,一直也看不上村里的姑娘。要不是之前那个女人为了讨好她,给出许多好处利诱她,那么现在她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看着已经自来熟坐在刚刚自己位置上的刘爱花,正在把手伸向核桃酥。
“你要干什么。”林思璇呵斥到。
“我不过是给你面子才吃的,之前可是你求着我吃。你信不信我不在我哥面前给你说好话了?”
“谁在意了,你来是想说这些废话的话,就出去了。”林思璇怼到,而且这样的小姑子自己还真是受不了,还是留着给女主好好享受吧。
“谁稀罕,以后你求我帮你说话我都不会了。”刘爱花气冲冲的朝门口走去。
“等一下。”听到林思璇挽留的声音,刘爱花心里暗喜,果然她刚刚是装模作样。
“你想我原谅你说的话,就把我之前看到的你的那块手表送给我。”刘爱花故作大方说到。
“你做什么梦,我让你留下,是想算算我们之前的帐。”
“什么之前的帐?”刘爱花否认到。
“就是之前你从我这里拿走的钢笔,还有零零碎碎加起来10多块的钱,还有一些布票。”
想到早已经把钱花完,并且在同事面前天天炫耀的手表,刘爱花摸了摸手上的手表,不禁慌到:“你不是都打算送给我了嘛?”
“哦,你都说了打算,但是我还没有送,而且钱本来就是借给你,如果你不还给我,我就去领导那里问问,某些人凭着家里有关系,向知青要东西不还,这要怎么办?”
“你……你别太过分,你小心我告诉我哥,让我哥讨厌你。”
“那你就去,看是你哥厉害,还是领导厉害。”林思璇慢悠悠的说着。
“还就还,你以后别想进我家的门。”刘爱花凶狠的说到,并且将手里的手表褪下,扔给林思璇,并说到:“小家子气,才那么几个钱,还天天惦记。”
“我希望你去镇里干活前还来,慢走不送。”
看着刘爱花气急败坏的离开,林思璇终于将最近的郁气发泄出来,将手表收好,就等着钱的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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