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秦娆曾汉明的现代都市小说《优秀文集原来我是大佬的白月光》,由网络作家“之知”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古代言情《原来我是大佬的白月光》是作者“之知”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秦娆曾汉明两位主角之间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你一直说谢,却没有什么实际行动,让我很难感受到你的谢意。”秦娆正色道:“你想让我怎么谢?”“你那么聪明,不妨猜一猜。”他没有笑,眉眼间的骄纵与清冷骤然消失,只剩温润。就那么一刹那,秦娆的心也跟着紧收了一下。两人对视,沈浔的目光太浓,太深,太容易让人陷入进去。秦娆在他的目光中败下阵来,“算了猜不到,走吧......
《优秀文集原来我是大佬的白月光》精彩片段
沈浔问她:“是不是余琳琳?”
秦娆:“嗯。”
“你怎么想?”
“让她付出代价。”
沈浔眼微微一眯,偏过头低声道:“她坐牢对你没什么好处,不过是两败俱伤的做法,以商人的角度,我会选择要赔偿。”
秦娆盯着地上那堆瓷片又看了一会儿,抬起头问:“要多少?”
“你自己开。”沈浔说。
她家里虽不大,但是她平时注重生活质量,所以装修都是用的材料都不便宜,毁坏的那些地板,怎么也得好几万。
但是只要几万的话,那也太便宜他了。
秦娆竖起三个手指。
曾汉明:“行,就三百万。”
秦娆腿抖了一下,她只是想要三十万而已。
只有搂着她的沈浔察觉了,提醒她,“还满意吗?”
“勉强可以吧。”秦娆故作镇定,其实已经差点被三百万砸昏了头脑,她那套公寓小也差不多那个价而已。
沈浔微微笑了笑,“那就这样,银货两讫。”
曾汉明额头上的口子不大,捂了这么久,已经止血,他拿出手机,“卡号给我,我现在就给你转账。”
三百万顷刻间到账,秦娆感觉自己又成了小富婆。
曾汉明:“那余琳琳的事?”
拿了钱,秦娆很干脆,“明天就办。”
曾汉明点了点头,他不担心秦娆出尔反尔,虽然这姑娘脾气是硬了点,但她爱憎分明,相信她不会搞出尔反尔的小动作。
曾汉明还要去医院处理伤口,先走了。
“回家吗?”沈浔问。
秦娆低头看了看地板,又抬头看他,低声问:“三百万,够赔吗?”
沈浔微不明就里,问道:“赔什么?”
秦娆指了指地上碎裂的花瓶,“这里的瓷器都是古董吧?”
“所以你刚才是担心这个?”
秦娆咬唇,“不然呢?难不成关心他么?”
沈浔拉着她往外走,“真品不会随便摆在外面,都是赝品,值不了几个钱。”
秦娆松了口气,跟着他走到外面才注意到,手被他牢牢握在手里。
脸一下就烧了起来。
等走到车旁,沈浔才放开她,替她拉开车门。
他今天开的是那辆大G,副驾驶的猪已经被他带回家里。
车身较高,秦娆坐上去之后,只差一点就能和他平视。
“沈浔。”秦娆忽然开口。
关门的动作停下,沈浔注视着她,“嗯?”
“今天谢谢你。”
好像她总是在对他说感谢。
不像上次的打哈哈糊弄过去,沈浔这次认了真。
他单手搭在她身后的座椅上,目光牢牢锁住她,“你一直说谢,却没有什么实际行动,让我很难感受到你的谢意。”
秦娆正色道:“你想让我怎么谢?”
“你那么聪明,不妨猜一猜。”
他没有笑,眉眼间的骄纵与清冷骤然消失,只剩温润。
就那么一刹那,秦娆的心也跟着紧收了一下。
两人对视,沈浔的目光太浓,太深,太容易让人陷入进去。
秦娆在他的目光中败下阵来,“算了猜不到,走吧。”
“秦娆,”沈浔第一次这么认真叫她,“被人追过吗?”
就她这副模样,追她的人少说能从小区前门排到后门去。
秦娆颔首,“嗯。”
沈浔微微倾身,离她更近,“那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我喜欢你?”
很难形容此刻秦娆的感受,如同被雷劈了一下,劈的是外焦里嫩。
又如烈火烹油,烧得她浑身的血液都往头上涌,大脑瞬间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大无语事件,gay向她表白,那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自己身上的男子气概有点重?
“我很有男人味吗?”秦娆问他。
沈浔微怔了一瞬,有些哭笑不得,“你的脑回路似乎和别人不同。”
秦娆当即问道:“什么要求。”
沈浔淡淡开口,“让我娶你。”
“什么?!”秦娆手里的筷子掉了。
沈浔没目光笔直地看着她,没准备再重复。
秦娆已经不能用言语表述出自己现在的震惊,连忙拿起手机,“我跟她说,她误会了,这事和你没关系。”
电话还未拨出,沈浔倾身,按住她的手,脸上的表情有些好笑,“说什么你都信。”
秦娆松了口气,嘟囔道:“我觉得这事我妈干得出来。”
沈浔打趣道:“她嫌我家底不够殷实。”
秦娆笑了笑,“那你有没有当场打她的脸?”
沈浔眉毛挑了一下,“忘了。”
“明智,”秦娆忍不住夸了句,“否则说不定她会碰瓷,逼我嫁给你,在她的交际圈,曾家已经是她可以攀上最高的枝,如果知道你是谁,非把我赖给你。”
沈浔失笑,“不过她确实提了个要求, 我没答应。”
那几年寄人篱下的日子,她早学会了察言观色,见他没打算说,秦娆也不再问。
她不混那个圈子,不知道沈浔到底是什么来头,但是单凭昨晚曾汉明对他毕恭毕敬的态度,那就不是一般人。
其实她现在也没想通自己怎么就跟他住到了一起,大约是几天来帮了她好几次,生出了莫名的安全感。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对女人不感兴趣。
吃完饭,沈浔便离开酒店。
秦娆现在算是无业游民,路边装残疾人要饭的都没她闲。
晚上八九点,刚换好衣服,外面便响起了“砰”的一声关门声,应该是沈浔回来了。
拉开门,沈浔正坐在沙发上,膝上放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他抬眸看了她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敲击着键盘,问她:“要出门?”
“嗯,昨天吃宵夜没付钱。”况且她没吃晚饭,饿了。
沈浔合上电脑,放在一旁,“正好,一起。”
他晚上应酬,只喝了点酒,这会儿胃里空荡荡的。
“是路边摊。”秦娆提醒道。
他反问:“当我没吃过?”
说完拿起了茶几上的手机。
秦娆的目光在他身上从上到下扫了一遍,“你就穿这样去吗?”
他还是一身正装,只有领带稍微松了些,整个人一副马上就要去签约亿万大单的模样。
这边沈浔住得少,通常是晚上加班或应酬太晚,懒得回南边儿,就近当个歇脚处。
所以衣柜里只有几套正装。
他扯开领带丢在一旁,又松了两颗领口的扣子,袖子挽到手腕上。
这姿态是随意,可身上的清贵气藏也藏不了。
如果往路边摊一坐,一看就是哪家的公子哥儿体验生活来了。
昨天还被城管撵过,今晚夜市这边又恢复了热闹。
在大城市讨生活,没多少轻松的人,这就是人家谋生的工具。
秦娆找到昨天那家烧烤摊,老板看到她着实有些惊讶。
“哟,姑娘,你还真来了呀?”
像昨天那样收摊跑路的情况,不是没发生过,但是专门回来付钱的,真是少之又少。
钱不多,她一个人也就吃了一百来块,但是这份诚信实在是难得。
秦娆笑了笑,“可惜忘了把凳子带走。”
老板一摆手,“嗨,几块钱的塑料凳子,本来就要换了,今天刚换成了椅子。”
秦娆看了一眼,还真是。
沈浔一直在打字,手指在屏幕上敲击的速度很快。
真不知道他一天怎么会这么忙。
“你想吃什么?”
听见声音,沈浔抬起头,四下扫了一眼,“你决定。”
秦娆一点也不纠结,“那就这家吧。”
六七十公分高的折叠桌,几把浅蓝色塑料椅。
秦娆刚把菜单推到他面前,沈浔忽然忽然“啧”了一声,表情有些不耐。
“要不换一家?”她问。
沈浔一下就明白她想歪了,扬了扬手机,“有点事,你点。”
然后低头在聊天框里编辑了个“滚”字。
刚发出去,电话就响了起来。
“我就不滚,你到底在哪儿呢?”
沈浔头大,看了一眼对面的秦娆,说:“酒店。”
秦娆假装没听见他忽悠人,继续淡定点菜。
沈浔笑了一下,把手机换到另一边。
“没空。”
“不想去。”
“滚蛋。”
几个词甩出去,沈浔面不改色地挂断电话,朝她抬了抬下巴,“点好了?”
“好了。”秦娆把菜单推过去。
沈浔正准备去接,路边的一辆车把喇叭按得震天响。
路人纷纷指责,“有没有素质啊,大晚上的。”
“就是,有病吧这人。”
沈浔只看了一眼,便起身朝着那辆车走去,伸手敲了敲车窗。
后座玻璃滑下,温书阳探出头,“不地道啊你,跟我说在酒店,搁这儿泡妹妹呢。”
这条路是温书阳回家的必经之路,路过时正好看见沈浔。
稀奇的是,他居然和昨晚那个姑娘坐在一起。
沈浔漫不经心道:“那我让你滚蛋听没听见?”
听见也装听不见,温书阳从车上下来,嘿嘿笑了两声,直接朝秦娆那边走去。
沈浔在原地站了几秒,还是跟了上去。
温书阳走到秦娆面前,“美女,还记得我吗?拼个座呗。”
想起来对方是沈浔的“相好”,秦娆也不是个扭捏的人。
“点吧,我请客。”
沈浔拉开塑料椅坐下,接过菜单往温书阳面前一撂,示意他点,然后便低着头玩起了手机。
一张打印了价目的A4纸,塑封过后,就成了简陋的菜单。
上面油腻腻的,温书阳拿指尖捏着看了一遍,随手点了几个菜。
“你不坐吗?”秦娆看着蹲在地上的温书阳。
温书阳尴尬道:“我不爱坐,就喜欢蹲着,舒坦。”
秦娆打量着他,脸上的表情别有深意。
是不爱坐还是不方便坐?
手机里时不时传来“砰砰”的声音,沈浔头也没抬地说:“他洁癖,不用管他。”
路边摊就这条件,可能这俩人这辈子都没这么吃过。
身上穿着高定,腕上戴着七位数的表,怎么看也融不进这样的夜晚。
温书阳腿蹲得有点麻,站起来踢了踢腿,“怎么称呼来着?总不能一直叫你美女吧?我忘了你名字了。”
听他这话的意思,以前是知道的?
“我叫秦娆。”她说。
“啊对对对,”温书阳连忙道:“想起来了,八中校花,当年你名头多大啊。”
他咬了咬牙,扶她坐起来,“能走吗?”
秦娆用力点头,只是这样一晃,头更晕也更反胃了,连忙捂住嘴。
“想吐?”沈浔扶她起来。
她整个人挂在他身上,被他扶进包房自带的洗手间,正准备关门,沈浔挡住。
也没那个闲工夫跟他僵持,她连忙扑过去大吐特吐,干呕了半天,什么也吐不出来,抬起头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生理性的泪水聚在眼底,又清又亮,干净得像在林子里迷路的小鹿。
让人想把她拐回家。
欺负……
沈浔抵了抵牙根,内心做了好大争斗才转开脸。
喉结几番滚动,连带着嗓子也变得略带沙哑,“以后不能再让你喝酒了。”
喝醉的样子,真他妈太要人命了。
等秦娆缓和了一些,沈浔搂着她出来。
她一直皱着眉靠在他身上,显然是很难受。
温书阳看了下时间,开起了黄腔,“哟,三哥,这才三分钟,挺快的啊。”
沈浔看了温书阳一眼,眼神里带着警告。
换做平时温书阳早怂了,今天估计是喝了不少,人都飘了,还没意识到危险来临。
继续说:“所以说男人不能憋,憋久了容易出事儿。”
沈浔今天暂时没功夫修理他,带着秦娆离开,走出包房,干脆把人打横抱起来。
秦娆头一偏,脑袋靠在他肩上,嘴唇似有若无地从他脖子上擦过。
脚下的步子蓦地一滞,沈浔垂眸看了她一眼,稍微往上颠了颠,抱着她离开酒吧。
路过一个卡座时,在座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几乎所有人都睁大了眼。
这不是不近女色的沈三公子么,怎么还抱着个姑娘,捡上尸了?
“沈总。”有人故意打招呼,想确认下看没看错人。
沈浔循声望去,微微点了点头,加快了脚上的步伐。
司机早已在门口等着,沈浔把秦娆抱上车,自己则从另一边坐了上去。
秦娆整个人一直处在昏昏沉沉的状态,偶尔有点意识。
至少她知道身边的人是沈浔,所以睁眼看了一眼在车上之后,就放心地睡了过去。
前面还好好的,一个拐弯之后,人就往车门的方向倒过去,脑袋在玻璃上轻磕着。
沈浔敛下眸子,片刻之后,像是跟自己妥协,拉开中间的扶手,把她捞了过来。
她整个人靠在他肩上,要比坚硬的车窗舒服得多,甚至自觉地动了动脑袋找了个更为舒适的姿势。
司机往后视镜极快地一瞥,默默把隔板升了上去。
从酒吧到悦榕公馆,沈浔从未觉得时间过得如此漫长。
带着酒气的呼吸就喷在耳畔,偶尔再来一声觉得不太舒适的嘤咛,真要命。
到了楼下,沈浔抱着她上楼。
进电梯的时候,她清醒了一会儿,从他身上下来,却还是站不大稳,顺势搂着他的腰借力。
到了门前,她把手按在指纹锁上,门开了,也没说话就摇摇晃晃地走进去。
沈浔犹豫了两秒,还是跟上,搀住了她的胳膊。
走到客厅,秦娆直接躺上沙发,
家里没开灯,只有玄关处亮起一盏感应的壁灯,一分钟后,壁灯也灭了,整个客厅只剩下阳台的玻璃门透进来的些许光亮。
“口渴。”
沈浔没听清,弯腰靠近,“什么?”
“爸爸,我口渴。”
看来真不能让这丫头喝酒,都叫起爸爸来了。
沈浔用舌尖舔了下唇角,低下头,笑得有些无奈。
给她喂完水,沈浔走上阳台。
两套户型背靠背,他那套朝着中庭,这套朝着外面的车水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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