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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天狼

吕米霓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天狼星在闪耀,照耀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高中生夏怀,无意间踏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从此开启了一段段传奇。他成了两个世界的焦点,皇帝老儿对他刮目相看,大儒抢着收他为徒,塞外的神秘势力也争着叫他神使;校长对他卑躬屈膝,大亨对他俯首帖耳,世界上最大的暗黑势力一心让他做会长;两个世界的轮回,夏怀终于发现了人类最大的秘密。

主角:夏怀,宋彦秋   更新:2022-12-25 2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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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夏怀,宋彦秋的其他类型小说《梦回天狼》,由网络作家“吕米霓”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天狼星在闪耀,照耀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高中生夏怀,无意间踏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从此开启了一段段传奇。他成了两个世界的焦点,皇帝老儿对他刮目相看,大儒抢着收他为徒,塞外的神秘势力也争着叫他神使;校长对他卑躬屈膝,大亨对他俯首帖耳,世界上最大的暗黑势力一心让他做会长;两个世界的轮回,夏怀终于发现了人类最大的秘密。

《梦回天狼》精彩片段

天狼星闪耀在人间,照在了此处,照在了彼端。

古今往来,这颗最明亮的星星恒久未变,可人间又经历了多少物是人非。

中原的文人墨客们,却把它称作“狼星”,认为它代表着侵略,比喻为大凶,更有文人作词曰: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漠南漠北之间,人们信仰的是天狼神,他们相信,天狼神就来自这颗最闪亮的星星,他不远万里来到人间,孕化万物,教导人类,滋养着兆亿人民。

世间的人们总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去描绘它,歌颂它,厌恶它。

可是它,却依然在那里,不增不减,不生不灭......

夏怀觉得自己似乎穿越了。

作为当下网络界最流行的活动,所谓一言不合就穿越,没想到,却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此刻的他躺在床上,一动不能动,可是耳边偏偏传来女人的哭泣声外,还有一个男人的声音。

"这个人,好像睡着了!",一个男人对着他说道,只见此人面白如玉,丰神俊朗,虽然一身皂衣,但依然挡不住他高大英挺的身姿。

“大人,难道宋公子是中邪了,”一个差役不合时宜的提出了自己的猜测,却遭到了帅哥的白眼。

原来自己姓宋,夏怀想道。

那皂衣帅哥说道,“子不语乱力怪神,神鬼之说,终究虚妄,岂是吾辈应该去探究的?你看,宋公子呼吸正常,神色祥和,面色红润,可是却已经熟睡了四天。”

他来回踱了几步,缓缓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竟是一排金针。

但见他单手运针如风,分别在自己的百会,人中,檀中,内关,合谷,涌泉等穴位上。

这功夫可真不赖啊,一看就是个大高手,夏怀暗自想到,那么多的针扎在自己的身上,可是偏偏一点感觉都没有,他想大声的喊叫,老子醒了,老子没病,可是任他如何努力,这具身体始终没有任何动静。

那皂衣帅哥沉思了片刻,对身边那个哭泣的女子说,“你把发生的事情再说一遍,记得,不要错过每一个细节。”

那女子娉娉下拜,说,“禀告沈大人,小女子姓胡,名媚儿,本是边上的林木县人士,自小便卖到宋家做了使唤丫头。

宋家的大娘自从嫁给了宋相公后,便看我不顺眼,将我赶出了家门,所幸宋相公感念奴婢从小服侍他,便背着他家大娘,给我寻了个落脚的地方,也算安顿了下来。”

夏怀心里大大的着急,什么,自己竟然结婚了,还有一个凶悍的婆娘,老天啊,剧情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啊,不是应该天生帝王血脉,灵气意外被压制,然后美女纷纷投怀送抱,终于突飞猛进,天下无敌,一统三界吗?

那个哭泣的女子一看就和这具身体的原主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肯定就是个小三咯,拜托吧,我堂堂夏怀,难道还要卷入这后宫家庭争宠剧中吗?

那皂衣帅哥沈大人略显不耐烦,他说道,“我又没问你这等事情,你只告诉我出事前后的事情就好。”

胡媚儿脸色红了下,说道:"那是大前天,按着日子宋相公这一天是不会过来的,可是他突然来了,他心情特别的好,吩咐我做几个小菜,说要在奴家这里晚饭留宿。

我自然高兴,却嘲笑他不怕家里的大娘了?

宋相公大笑道,再也不怕了,我们青梅竹马,凭什么要看那母夜叉的脸色,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再窝囊下去。”

夏怀看到宋公子侍女胡媚儿,只见她小巧可爱,体态玲珑,宛如自己的学妹,但也远非什么倾国倾城,祸国殃民的相貌,心中不由得恨上自己的这次穿越了,还真是差劲啊,说好的美女如云呢,说好的种马文呢。

那沈大人静静的思考一番,说道,“后来呢。”

胡媚儿说:“用饭的时候他更高兴,一把搂住奴家,便要和奴家亲热,奴家拼命推开了他,好不容易才吃完了饭。”胡媚儿说到这里,脸色不由得又红了几分。

你还别说,这个小女孩羞红着脸颊,模样还真的有点讨人喜欢,夏怀想到自己母胎单身,心底不由得长叹一声。

沈大人似乎也被撩到了,他帅气的脸庞没由来地红了红,问道,“你有没有发觉他有什么异常?”

胡媚儿道:“奴婢自幼便伺候宋相公,承蒙相公不弃,侍奉至今,所以相公平时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奴婢敢说比这个世界任何人都熟悉。

那天晚上,相公是格外高兴,欢好之时,我竟然发现....”

好吧,这个姓宋的小子果然已经勾搭上了这个胡媚儿,可怜的我穿越过来,却还要静静地躺在这里,听别人诉说情话。

夏怀不怀好意地想道。

只听旁边的差役呵斥道,“你以为在和谁说话呢,在本府推勘官沈之维沈大人的面前,说话不要吞吞吐吐的。”

胡媚儿咬了咬牙,说道:“相公少年时候曾有一段时间习武,尤擅刀术,他练刀的时候手臂上曾落下一道伤疤,他从来都引以为耻,所以哪怕大夏天,相公也从不穿小衣,可是,那天我突然发现,他手臂上的伤疤突然没有了,奴家也很惊奇,问了相公。”

沈之维问道,“左臂还是右臂?"

胡媚儿说,“是左臂。”

只见沈之维使了个眼色,一边的差役急忙撩开了这具身体的左臂,只见白白的手臂上并无半点伤痕,胡媚儿用手比了比说:“本来这里应该有一条的,一直到这。”

穿越没人权啊,自己居然就像是个躺尸一样,随便被人摸。夏怀虽然躺在那里,没由来的一阵恶寒。

沈之维说,“难道说他不是宋彦秋?”

胡媚儿说,“怎么可能,他就是相公。”

沈之维道:“你想想,有没有一种可能,他是别人冒名顶替的。本官的意思,有一个长得很像很像的人,冒名顶替了你家相公。”

胡媚儿说:“回禀大人,坊里流传的神异小说,奴家也曾看过,可是,可是终究不可能的,大人,非是小女子坚持,有些事情,旁人是不知道的,唯有奴家知道。”

她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更红,傻子都知道她在说什么。

沈之维说:“然后呢?“

胡媚儿面带戚戚,说道,“第二天里,奴婢早早的起床,给相公做点他喜欢吃的早饭,相公睡得很轻,哪怕一点动静都会惊醒。

万万没想到,奴家做好早饭,梳妆打扮,等了好一会儿,他依然睡着,奴家这才发觉了异常,叫唤了相公,可是他就他都保持着现在的样子,怎么也叫不醒,官老爷,你说这是怎么了呢?”

夏怀在一旁心中呐喊,好吧,原来在这个世界,自己叫做宋彦秋,你们这些人有没有常识,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晓得。

还能怎么样啊,不就是被穿越了吗。

这时,沈之维的双手却伸了过来,夏怀大惊,难道还要被他摸一遍。

果然,沈之维伸手摸了摸宋彦秋的双手,又摸了摸他的双腿,然后全身上下竟然没有一处地方遗漏,他深思片刻,说道:“你说你家相公练过刀术,他练了多久,练得如何?”

胡媚儿道:“我家相公幼年时最大的理想是参军杀敌,千里封侯,所以老爷也给他请了棍棒师傅,他尤其喜欢刀,大概练了三年,后来老爷说练武强身健体足矣,便辞去了师傅,让相公专心读书经商。

沈之维道:”那你可曾看到他动过手。“

胡媚儿道:“奴家从未见过相公和他人动手,事实上也并不需要,家中聘有护院武师,出门在外更有镖师在旁,宋相公实在没有和人动手的机会,不过...她似乎想起来什么,犹豫了片刻,终于说:“不过奴家还记得,教相公刀术的师傅对相公赞不绝口,说他天赋异常。”

好吧,总算扳回了一分,自己至少还是个富豪,还是个学武的天才,总算看到了一点希望。

一动不能动的夏怀想道。

沈之维苦笑了一下,并不言语。

他突然运劲,一掌击在这具身体的胸口,这掌力透过了身体,直接击在了夏怀的灵魂之上。

啊!!!!!!

一时间夏怀只觉得天旋地转,自己仿佛脱离了这具身体...

突然,夏怀睁开了眼睛,一股脑的翻身起床。

自己还在房间里面。

刚才,分明是一个梦啊。

他看了看表,才凌晨4点,梦的真实反而凸显了现实的荒诞。

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夏怀一时间分辨不清。

他打开了窗户,清冷的风带着新鲜的空气,让他不由得一哆嗦。

远处的星星还挂着天上,那颗最明亮的天狼星,分明在闪烁了妖异的光芒。

夏怀笑着迎着黎明前的暗夜,大声说道,

“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


可惜此刻的夏怀并不知道,另一个世界的故事依旧在继续

皂衣帅哥沈之维收了掌后,却满脸凝重,说道,“我这一掌打在宋公子的心脉之上,掌力更用了九分巧劲,按理说身体定然会有所反应,可是为何他毫无动静。”

他百思不得其解,之前他自己检查了这具身体,觉得这个叫做宋彦秋的,身体虽然完好,可是七魂六魄却残损不堪。

按照医书的记载,这样的人就是“失魂症”,其人早就死掉,无非还有一口气留在阳间。

可是医书还记载着,得这病的人,形体消瘦,气若游丝,哪里像眼前这个宋彦秋一样,面色红润,呼吸平稳,嘴角还带着一丝微笑。

单看外表,根本不晓得是得了“失魂症”,更像是沉浸在自己的美梦里。

沈之维一无所获的走出宅邸,此刻天色已经全黑,他有知府发的令牌,自不怕宵禁,和差役两人一前一后,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

沈之维长吁一口气,说道,小六,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赵小六手里提着灯笼,亦步亦趋地走在沈之维身前,为他照路,他说:“小人毫无头绪,只是从宋公子的气色而言,不应该是中毒,分明是得了什么怪病,不去请医师,却告进了衙门里,小人不明白为何押司大人如此重视,这么晚了还要派沈大人过来。”

沈之维默默地走着,并没有说话,他似乎在思考什么,他又问道,“关于宋彦秋会武这件事,你从前可曾知晓。”

赵小六摇头道:“我从未听说过他练过武,这些年里也从未听说过他们欺负乡里的事情。

大人,我看宋家相公皮肤白白净净,柔柔弱弱的,即便会个把个招式,多半也是唬人用的。”

沈之维长叹了一声,说道:“你可莫要小觑了这位宋彦秋,那人可是个高手,对了,你先回去吧,我还要去找秦押司。”

一灯如豆,一壶温酒。

秦栋静静地坐着,看着对面的沈之维,等待着他将要带给自己的结果。

沈之维喝了一口酒,慢悠悠地剥了颗豆子,放在嘴里细细咀嚼,仿佛这颗豆子一下子成了人间美味,需要慢慢地品味,他终于咽下了所有,抬眼看着秦栋,冷冷地道:”你想知道什么?”

秦栋说:“你的判断。”

沈之维说:“我给宋彦秋运过针,他绝对没有假装,也并非吃了西域龟息丸之类让人假死的药品。

从她的侍妾那里得知,他当日似乎很高兴,入夜还和其欢好了多时。”

秦栋皱着眉,说道:“这等土豪劣绅最喜欢的就是勾引良家,金屋藏娇。”

沈之维说道:“还有件事情,是我事先绝对没有想到的,那姓宋的,会武。”

秦栋这下有了兴趣,道:“会武?功夫怎么样?”

沈之维道:“你知道人的骨骼和肌肉,会随着你的运动,练的功夫而产生变化。

所以练过武的人和没练过的人,四肢的形态,肌肉骨骼会大不相同。我摸了宋彦秋的四肢,倒有一个惊人的发现。

秦栋说:“难道他还是个高手?"

沈之维道:“绝对的高手,以我的判断,即便整个中州,能胜过他的人寥寥无几,他的侍妾说他幼年曾练刀三年,很受师傅重视,说他有天赋。

在我看来,宋彦秋何止颇有天赋,他简直可以说是武学奇才。

秦栋道:“武学奇才,那他比你如何?”

沈之维冷冷地看着秦栋,说道:“在下的功夫许久未练,早已生疏。”

秦栋哈哈大笑,说道:“鼎鼎大名的”金针圣笔“都如此谦虚,这可一点都不像传说中的你啊,传说你金针医白骨,文章盖天下,谁又会想到,你居然会在此处,当一个小小的推勘官。”

沈之维的眼神突现痛苦,良久并不言语,终于缓缓说道:“谁又会想到,秦押司双锏无敌,在我朝赫赫有名,是首屈一指的猛将。

当年随着令兄纵横漠南漠北,杀敌无算,居然会在此地当一个刀笔小吏,和你比起来,我又算什么。”

秦栋说道,“我大哥说我杀气太重,将我军职一撸到底,还让我弃武从文,在此地做个小小的押司。

现在想来,我总算有点领悟,沈兄,你可以知道,为什么我让你去宋家。”

沈之维缓缓道,“你早已勘测到我的身份,让我去自然不奇怪。”

秦栋摇了摇头,说道,“非也非也,我只是想告诉沈兄,如果有什么变故,至少,我并不是你的敌人。说不定我们还能合作一把,让彼此都好交差。”

沈之维苦笑道,“堂堂的边塞飞将,居然要和沈某合作。”

秦栋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沈兄,我是认真的,我不知道你对这件事情的知道多少,但秦某可以保证,多一个朋友的话,总好过多一个仇敌。

沈之维举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说道,“秦兄肺腑之言,沈某知悉,我愿意接受这个提议。”

秦栋也一饮而尽,说道:“我们一言为定!”

沈之维清晰地记得,他的师傅对他说,“你要在这里等,等着事情发生,等着那个人出现。

那个人是谁?会发生什么事情,他不止一次的问师傅。

可是师傅老人家总是悲天悯人,却并不回答,即便沈之维此时已经名满天下。

师傅说,“你可以算我一门中少有的天才,即便那些成名已久的一流人物,也未必是你的对手,可是,天下万物,又岂是武功可以决定一切的。

当今天下,惊才绝艳之辈数不胜数,即便是为师,也不敢自诩无敌,所以,一定要多想。“

师傅说,“等到事情的发生,你自然会知道,等到那个人的出现,你也自然会知道。

之维,你是否知道,冥冥中自有天数,就如当年老夫从众人中一眼就看中了你,并不是因为你的天赋足够优秀,而是因为,我一眼就认定了你。

洞悉也只在一念之间,同样,未来的你也会知道这一切。”

师傅说,“你向我保证,一旦那人出现,你要竭尽所能的去结交他,保护他的周全,你别问为师那人叫什么名字,其实现在为师自己也不知晓。

我能唯一告诉你的事,那人的魂魄,会消失!”

“我知道你一向不相信鬼神之说,但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未来的你会自己找到那条道路,是的未必就是对的,错的也可能是另外的一种可能。”

“之维,等那个人出现,那些事发生,你自然就会知道怎么做了。”

就这样,名满天下的金针圣手,消失在庙堂间,消失在江湖上,从此,中州清荡府多了一个小小的推勘官,整日里无所事事,默默地等待着自己目标的出现。

“宋彦秋!”

沈之维喃喃地自语,难道,你就是那个我要等待的人吗?


浦江市最有名的高中是以这个城市命名的,即便放在全国,也算得上名列前茅

里面的学生非富即贵,几乎个个都是同龄人中的翘楚。

夏怀,正是这所学校的学生。

这所学校里,名气最大的,居然不是获得国际奥林匹克奖牌的人,也不是那个利用课余时间发现新的小行星的人、

尽管老师们不愿意承认,但事实上夏怀的名字,几乎每个人都知道。

他是建校100多年以来,最低分的保持者,同时蝉联课堂睡觉时长之最这个冠军记录。

浦江高中的校长非常无奈地判定,他可能是建校历史上第一个无法考取大学的人。

一本不行,二本不行,n本也不行。

这个成绩,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每个人都觉得怀疑他是怎么来到这所名校的时候,夏怀就无耻地告诉对方,老子是考进来的,凭着分数一个个的碾压竞争对手,从尸山血海里爬了出来,才来到了这里。

在校长授意下,他的老师们还真的通过关系,去调取了他的考试试卷的存档,看一看是否有错判的嫌疑。

遗憾的是试卷清清楚楚,笔迹历历在目,成绩分分准确,所有老师没有了脾气。

校长长叹一声,我只能说,他可能猜对了考题。

所以,他成了整个学校的异类。

老师告诫他,上课的时候可以不发言,但绝对不能打呼噜。

学姐告诉他,别再给我写情书了,我要认真学习!

同学告诉他,能不能别打我,我的鸡腿全给你。

诸多种种,一系列的汇报宛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陆陆续续地传到了校长办公室。

“勒令退学!”

校长高衍衡的最高指示得到了全体老师的赞同,并准备付诸于行动。

可是行动刚刚开始,就完败于夏怀的文采。

一篇洋洋洒洒几千字的文章,同时出现在各大论坛,社交网站。

标题分明写着:

“教育理应百年树人,成绩难道是唯一标准--记我在浦江的学习生活”。

文章笔法春秋,含沙射影,煽风点火,把一个学渣的委屈写得生动感人。

文章里,夏怀变成了一个受尽委屈的孩子。

他不仅要承受着学习的压力,还要面临老师的歧视,同学的冷漠。

成绩不好怎么了?难道有谁天生就能第一名吗?

即便一个学校再怎么优秀,也总有倒数第一的。

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我夏怀抛开尊严,为了全年级师生的名次,毅然地选择了独自承受这个苦果。

可是,为什么你们丝毫看不到我的努力和牺牲。

为什么你们还要让一个愿意奉献的人退学!

这篇文章意想不到的火了!

在诸多大v的加持下,竟然在社会上掀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思辩热点,顿时把这所浦江市最有名气的高中放在了烈火中急烹。

这让夏怀大获全胜,再也没有被退学的危险。

经此一役,学校彻底对夏怀放弃了管控,校长亲自和他谈判:“课,你可上可不上,但,请你不要影响其他同学。”

夏怀一本正经地说,“高校长,我踏入浦江的目的就是希望考入四大名校,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所以,请校长放心,我一定不会让其他同学拖累我的。”

高衍衡少年得志,年近半百,也算是驰骋教育界半辈子,一口鲜血差点喷涌而出。

他含着泪咽了下去,说,“那就好,那就好 ,我已经吩咐下去了,老师不会点名,班级里你的座位保留,像你这么杰出的人,理应自己规划好自己的学习之路。”

夏怀认认真真地向校长鞠了个躬,说道,“多谢高校长。”

他正准备离开校长室,却听见高校长说,“如果你方便,把你的文章撤了吧,我再也不想接受电视台的采访了。”

夏怀的说辞仿佛不是学生,而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绅士,“如你所愿,我最敬爱的校长。”

他离开了校长室,却依稀听到了摔杯子的声音。


夏怀来到了学校。

夏怀的同学们都在上课,可是他却并不想去,既然学校给予了自由,那么就要充分地享受这个高于爱情高于生命的胜利成果。

他还沉浸在自己的梦中。

这个梦也太清晰了,仿佛是一部电影,不时地在他脑海中播放,宋彦秋,沈之维,胡媚儿...。

唉,可怜的自己,现在还单身一人,但梦里的那个公子哥却有妻有妾。

对了,这个公子哥还会武功呢,居然练的是刀法。

夏怀其实是有点生气的。

在他的印象里,那些网文里,电影中,所有的大侠都是翩翩矫公子,拥有一把绝世的宝剑,从而开始一段传奇香艳的冒险。

可是自己的这个梦境,却丝毫看不到这些。

现在的他又开始无所事事了。

梦境再真实,人也要面对现实。

他和往常一样,慢慢散步,不知不觉来到了图书馆,却发现图书馆门口分明写着几个字:今日闭馆。

夏怀掏出电话,打电话给图书馆管理员,对方说今天正好是要腾挪图书,他此刻正在图书馆的仓库里整理,夏怀问对方要帮忙吗,管饭就行。

图书管理员显然知道学校对夏怀的态度: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面对这个校园小霸王,无奈地答应下来。

图书馆的仓库在学校最不起眼的角落,一排排书架上搁着各类陈旧的图书,浦江高中建校百年,仓库的书籍还真是不少,

狭小的走廊,幽暗的环境,空气里满是油墨,纸张的味道,数盏白炽灯明暗不定,外面分明是晴空万里,可是仓库里仿佛是一个被尘封的世界。

书架上,地上,角落里,满满地都是各种书籍,他们静静的躺在这间不大的仓库里面。

管理员刘老师当然没有让夏怀帮他干活。

在他看来完全就是在破坏自己的工作。

见到他只说,“你在这里帮我看着吧。我在外面整理目录,书可以随便看,但不能有明火,对了,你不抽烟吧。”

夏怀认真地说,“老师,你开玩笑了,作为学生怎么能抽烟。”

刘老师的面部抽搐了一下,他分明看到过夏怀在校外吞云吐雾。

他说,“那就好,你烦了就自己走吧,这里别弄乱就好。”

说完他宛如避瘟神一样地走开,仿佛和夏怀多说话就会被传染。

他漫无目的地转悠在这个书库里,还别说,此处颇有些世外桃源的味道,百年的馆藏里也确有不少绝版书本,光是一排排泛黄的书皮,就仿佛在诉说着各自的历史。

夏怀终于在仓库最深的角落里,四下的角落里堆满了未经整理的书,他搬来一摞,用手拂去灰尘,堆成个凳子的模样,坐在上面。

冥冥中仿佛是一次偶然,冥冥中似乎又是一次必然。

夏怀靠在墙上准备休息一下,背部却明显感到有一块凸起,他打开手机的闪光灯,定睛看去,却发现身后的墙并不平整,有一块砖仿佛天生就没有砌好,很突兀地凸起一块。

他用手摸了摸,这块砖居然是松动的,轻轻抽出后,砖的后面竟然还藏着一本书。

他顿时清醒起来,他读过不少小说,从金庸到古龙,从诛仙到斗罗,绝世的秘籍往往都诞生于神秘之地,被主角无意获得,然后凭此练成一身的绝技和功法。

难道这种无厘头的幸运也降临在自己的身上?

夏怀急忙把这本书从墙面上抽了出来,那是一本薄薄的线装书,用手摸着非绢非纸,似乎不同于一般的材质。

在昏暗的灯光下根本分不清年代,封皮上赫然写着三个大字:

《断肠书》

夏怀看到书名顿时大失所望,这种中二的名字,似乎已经和绝世秘籍毫不相关了。

他翻开一看 ,居然整本书都是空白,没有半点文字,他哈哈大笑,暗想这一定是图书管理员的恶作剧,突然他灵机一动,一些恶搞的综艺情节随即浮上心头。

难不成是刘老师故意留我在这里,只为了拍摄我密室探宝的尴尬片段。类似的综艺节目他可是看过的。

“这种无聊的把戏,我才不上当呢!”

夏怀准备把书扔了,可是那本书竟然产生了一股吸力,粘在自己的手上。

他一下子慌了,再次定睛看去,目光再也移不开了,隐隐间觉得封皮那三个字越来越大,直接透入自己的脑海,似乎正在吸食自己的灵魂。

一时间,他瘫坐在书堆里,不省人事。


“官人!官人!”

迷迷糊糊中,那声音宛如天籁,试图叫醒自己,夏怀终于听到了叫声,他勉强睁开了眼,面前出现的正是胡媚儿。

“媚儿,是你?我怎么了?我这是在做梦吗?”夏怀依稀记得自己昨天的梦境,在梦里,他成为一个叫做宋彦秋的窝囊废,空有一身武功,却处处受制于人,现在是在梦中?还是穿越附身在了别人身上?

刚醒来的夏怀头脑发昏,骂了一句国粹,只听到胡媚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道,

“官人,你这一睡就是七天,奴婢请了大夫,大夫们都束手无策,前天晚上衙门的沈大人也来过,大家都不知道你得了什么病 。

宋彦秋(夏怀)不由自主地问:“大娘,她来过吗?”提到大娘,夏怀莫名其妙的感到害怕,他不知道自己为何对这个从未谋面的女人如此恐惧,也许这恐惧的本身,并非来自自己,而是自己现在所扮演的角色。

“来过的,她看到你的模样,怒气冲冲地就走了”

“她没有难为你吧?”宋彦秋(夏怀)说道,夏怀觉得好奇怪,此刻的他宛如一个人格分裂的病人,感觉自己就在这个身体里,时而占据着主导,时而成为了观众,宋彦秋的记忆仿佛变成了自己的记忆,而他要说的话,更多的是宋彦秋的意思。

胡媚儿叹了口气,“还不是老样子,大娘命人扇了我两个耳光,然后就走了。”

夏怀莫名其妙的一阵大怒,说道,“岂有此理,看到我生病,一不求医问药,二不端茶送水,到这个时候还在争风吃醋。

胡媚儿脸上有泪,却不滴落,她说,“这些都不说了,官人,你这是怎么了,真真是吓坏了奴婢,大夫说你是失魂症,现在,你没事了吧。”

夏怀感觉这具身体慢慢地坐了起来,双脚落地,这种感觉很奇怪,仿佛灵魂脱离了身体,在俯瞰自己的肉身,他看到面前仿佛有一道红色的火苗,似乎离着他很远,似乎又离着他越来越近,只在意念的一瞬间,火苗瞬间来到了自己的面前,却还在恋恋不舍地挣扎和逃脱。

终于,它纳入了自己的眉间,没有任何的灼烧感,反而带着几分清凉。

一瞬间有多长,夏怀不知道,就在纳入眉间的这刹那,夏怀觉得时间很悠长,一段段回忆和经历,迅速地映入他的脑海之中,他仿佛看到了一切。

少年挥汗如雨,练着新学的刀术,少女幸福地站在一旁,一套刀术练完后,少女连忙递过汗巾,小心地擦拭着少年头上的汗水,少女阳光下格外美丽,少年在少女的映衬下格外英武。

少年的脸红扑扑,突然轻轻地吻了一下少女的脸颊,他对着少女说,媚儿,你好美,你看着,等我把刀术练成,就可以保护你了,再也不会有人可以欺负你。

少女一脸娇羞,看着少年,眼睛亮闪闪的,仿佛有了泪光。

刀客笑道:“宋少爷,你的刀法已然小成,没想到短短三年,你竟然练到了这个地步,哈哈哈,没想到我邢某无意中收的弟子,还是个武学奇才。

少年喘着气,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说道:”多谢师傅的指点,这些天我练习的时候,就觉得刀随意转,莫不如意,当真是快活得不得了。

刀客说道,“刀随意转,莫不如意,你知不知道,很多人恐怕一辈子都修炼不到这个境界,但刀法终究是外门功夫,如果想纵横江湖,非内外皆修不可,临别之际,为师再传你我们这一门的内功心法,只盼你好好修炼。

少年磕头叩拜,说道,我还不知道师傅的真名,请师傅告之。

刀客抚髯说道:“老夫刑天,江湖上有个诨号,叫做百战刀王。”

老人怒斥着少年,什么,你居然要娶一个下贱的婢女,不行,绝对不行,彦秋,你不要忘了,我宋家行商,本来就行走于黑白两道,此次和董氏的联姻,可以说关乎我们的生死存亡,难得董家三小姐相中你,你还在犹豫什么,难道要为父求你不成?你也长大了,宋家的生意终究要交到你的手上,我告诉你,你不要以为自己武艺高强,就可以随心所欲,这个世界上,武功再高,也没用的,它或可防身,但绝不会生财,所以这桩婚事你同意也罢,不同意也罢,我意已决,绝无更改,那胡媚儿,待你迎娶了董家三小姐后,再纳一房妾室,也算不亏待了对方。

少妇指着青年怒骂道,“你居然还背着我还在勾搭那个贱婢,她是我打的,怎么了?没有我们董家,你们宋家的生意早就败了,哪里来的银两让你去供养这个骚狐狸,宋彦秋,你给我听着,你再不把她赶出家门,别怪我告诉父亲大人,到时候,倒霉的不止是她,还有你,还有你们宋家。

青年的紧紧地握着拳头,说道,“我和媚儿打小就认识,你又何必苦苦相逼。”

少妇更加怒不可遏,说道,“打小认识,打小认识,我让你们打小认识,今日里有她没我,有我没他,姓宋的,别怪我不提醒你,三日内你再不赶走这个狐狸精,我就把她卖到青楼 ,我们董家人说话算话。

终于,那点火焰完全纳入了夏怀的印堂,此刻的他似乎完全占据了这具身体,只见宋彦秋的眼神从迷茫变为清澈,他举手看了看,抬腿走了走,说道,没事的,我现在应该已经好了。

夏怀心中已经怒骂不断了,类似的网文他也看过,通常的穿越都是从一张白纸开始,然后废柴逆袭,扮猪吃虎,奇遇不断,桃花处处,哪里像现在这般,人窝囊,已成家,从小的青梅竹马,以现在人的审美,胡媚儿娇小灵动,婀娜多姿,但也远远不是那种祸国殃民的绝世美女。


只见宋彦秋仰天怒骂了好久,才平息下来,这又把胡媚儿吓坏了,自己的相公难不成身体刚好,脑子又坏掉了。

她急急忙忙地端来一碗白粥,一碟小菜,说道,相公,你吃点东西吧,都快七天了,你可是什么都没吃啊。好在响午的时候我煮了点粥,现在就给你端来。

“好吧!”,看来宋彦秋已经认命,而这时他也觉得饥肠辘辘 ,现在的,未来的,应该怎么样,这些问题以后再去思考,当务之急是先填饱了肚子再说。

狼吞虎咽地吃了三大碗白粥 ,四个白面馒头,五盘小菜,宋彦秋终于放下了碗筷,他斜眼一看,身边的胡媚儿正欣喜地看着自己,不由得有点不好意思,说道,“谢谢你,我吃得是不是太多了?”

胡媚儿摇头说道,“相公今天怎么这么客气了,对了,你手上的那条伤疤怎么不见了?”

伤疤?宋彦秋记得自己左手练刀的时候不慎划伤过,有一道很深的伤痕,但此刻看来,自己的左臂完好如初,没有任何瑕疵,他说,“奇怪啊,怎么就消失不见了,唉,想不通就不想了,奇奇怪怪的事情还少吗,哪里能有答案,我上一刻还在图书馆,此刻却在这个地方,你说科学能解释吗?

“什么?相公,你怎么说些奇奇怪怪的话,什么是图书馆,什么是科学?”

宋彦秋笑了笑,说道,和你说这些你也不懂,别说你不懂,我也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到这个地方?

他忽然想起什么,浑身上下摸了一遍,什么也没有,但终究心怀侥幸,问道,“媚儿,我们这可有一本叫做‘断肠书’的书。”看到胡媚儿一脸迷茫,他用手比了比大小,说,“你可曾看到我身上有带着吗?

胡媚儿说,书架上倒有些你平时看到,但你身上怎么可能会有呢,相公难道忘记了那晚你来了后就和奴家在一起,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会揣着一本书呢?而且这几天里,奴家天天会帮相公清洁,从没发现你带着。”

“果然还是没有啊”,宋彦秋回想了一下,自己晕倒前的情节浮现了上来,他隐隐回忆起自己那天非常高兴,似乎碰到了大喜事,可是究竟是什么事,此刻的自己又完全想不起来,只记得那天,那天晚上...

他看了看身边的胡媚儿,脑海中顿时浮现出那晚上的缠绵,这种感觉委实很奇怪,仿佛就是你做的,可是偏偏又和你没什么关系。

他暗想就年纪而言,胡媚儿此刻也就是十七八岁,在他那个世界,也就是高二高三的年纪,几乎是和自己同龄的,心中暗骂宋彦秋简直就是个禽兽,这么小年纪的人都不肯放过,简直就是老牛啃嫩草,一枝梨花压海棠。

宋彦秋走了几步,感觉身体恢复了协调性,说道,媚儿,你扶着我走走吧,睡了这么多天了,身体都僵硬了。

他在清荡府的郊外购置的这套小院,用来安顿胡媚儿,四周并无多少住户,以宋家的财力原本不必如此偏远,可是当初宋彦秋念及董家的势力,为了尽量避人耳目,不得已选择了此处,此刻正是下午时分,胡媚儿搀扶着宋彦秋。

两人边走边聊,以宋彦秋(夏怀)现代人的阅历,三言两语间就了解了大体的情况。

宋家虽然是清荡府里出了名的有钱人家,可经营的范围也仅仅在清荡一府而已,出了清荡府就没多少人知道,但董家算得上中州州内数一数二的大家族,其先祖还曾担任过朝中的大官,后世子孙或为官,或为将,或经商,即便在堂堂的华朝,也能算得上是个世家。

宋彦秋的老父一次外出贩茶,偏偏官府的勘合和实物有所出入,所运载的货品远远大于勘合数量,此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历来是商贾发家致富的手段 。

也算宋老爷子倒霉,中州刺史新官上任,正好撞到枪口上,刺史老爷立即把宋老爷子抓了,准备重罚以点燃自己新官上任的虚火,眼看父亲被抓,店铺查封,宋彦秋走投无路之下,只有去求了董家。

董家有意收揽清荡府的地头蛇,便出手斡旋,才免去了宋老爷子的牢狱之灾,但可怜的宋彦秋在董府,偏偏被董家的三小姐看上,他虽有青梅竹马的胡媚儿,但终究拗不过董家和父亲,被逼无奈之下也只有迎娶了董家三小姐。

宋彦秋了解了诸多种种,现在的自己其实就是个窝囊废,靠着妻子的家族势力才能过活,往日里的卑躬屈膝此刻一点点地回忆了起来。

此刻的自己,明明早上还是个浦江高中的学子,下午的时候却成了这个模样,想到这里他也没有了散步的兴致,长叹一声说,我们回吧,身子有点乏了。

于是胡媚儿搀扶着他往回走,就在此刻,宋彦秋莫名其妙的感到一丝紧张,他眯起眼睛,看向前方,远处的夕阳正挂在天上,前面依稀有三个人影,骑着高头大马正向他走来,“此处可经常有过往的行人?”他问胡媚儿。胡媚儿说道,“这里过往之人并不多,偶尔会有,也通常都是四周的农户。”

宋彦秋感到身体有一丝丝颤栗,他似乎有什么预感,对胡媚儿说道,“一会儿躲在我的身后,万一有情况,你自己跑,不要管我。”

此时的胡媚儿也看到了前面的来人,问道,“相公,他们是什么人?”

宋彦秋握紧了拳头,说道,我也不知道,你看,旁边就是树林,如果有情况,往那里跑,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自会再找你。


远处的三个人影终于走近,不出宋彦秋意料,他们在两人面前停了下来,三人马上冲着宋彦秋抱拳行礼,齐声道,“姑爷好。”

这三人骑着高头大马,为首的是个黑脸汉子,年近三十,一脸精悍,后面两人一个年轻人,脸上满是痘痘,最后一个面色蜡黄,宛如一个病夫,三人一身劲装,腰间都挂着把长剑。

三人说罢一起下马,扫了一眼宋彦秋身后的胡媚儿,那黑脸汉子说道,“姑爷,小人奉主母之命,到此处帮胡姑娘搬家,还请姑爷不要阻拦。”他虽言辞恭谨,但神色间颇多轻浮之意,身后的痘痘男象征性地向宋彦秋拱了拱手,说道,胡姑娘,走吧,你收拾一下细软,我们这就走。

宋彦秋冷冷地说,“搬家?这是要搬到哪里?”

黑脸汉子道,“主母吩咐了,一切都是为了姑爷好,不该留的人还是走得远远的好,时间长了也就忘记了。”

胡媚儿大声叫道,“我才不怕呢,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我从小就一直在少爷身边,我死都不离开这里,死都不离开少爷。”

黑脸汉子嘿嘿一笑,说道,“临行前主母吩咐过,胡姑娘有什么愿望,我们这些做下人的要尽量满足。”身后两人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那病夫也似的汉子说道,“大哥,这么啰嗦干嘛,直接绑走不就得了。”

黑脸汉子说道,“住嘴,姑爷还在这里,禀姑爷知晓,主母说了,胡姑娘天生妖孽,必是祸端,姑爷前些日的怪病,多半是胡姑娘所造成的,所以主母特别吩咐小人,把这妖孽赶走,把姑爷带回来,现在天幸姑爷已经醒来,可不能再庇护这妖孽了。”

宋彦秋面沉似水,说道,“如果不搬呢?”

黑脸汉子说道,“好叫姑爷知晓,小人临行时,主母特别吩咐,宋家在漠南有几处牧场 ,胡姑娘到了那里,自会有人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如果胡姑娘还是不愿意的话,那么我等只有替天行道,免得遗祸人间。”

宋彦秋眼神一厉,怒道,“你口口声声主母主母,你可曾想过,你等是我宋家请来的武师,在我面前,岂敢大放厥词。”

三人都哈哈大笑,痘痘男子笑着说,“宋公子居然真的以为是宋家请的我们,如不是中州董家的安排,你们小小的宋记,我们兄弟还真的不放在眼里,宋公子,哦,不,姑爷,念在主仆一场,我有一言相劝,主母大人端庄严慈,又待姑爷一片真心,你又何必把心思放在这个狐狸精身上,别说主母大人不能忍,我们这些做下人的也看不下去,你乖乖地和我们回去,我们自不会害了她的性命,我们三兄弟在江湖上也是有名有姓之人,虽然杀个把人也无所谓,但能不杀最好还是不杀。”

病夫一样的汉子说道,“姑爷,你放心吧,把胡姑娘交在我们手里,断不会委屈,时间一长你也就忘记了,请吧,在下陪姑爷先回家,这里的事情交给他们就好。”

宋彦秋转头看了一眼胡媚儿,只见小妮子浑身都在颤抖,泪水在眼眶里翻来覆去,眼看就要掉了下来,他淡淡地问道,“你说这下怎么办?要不你去漠南待上几年,得空了我来接你。”

胡媚儿一把抓住了他,她胸口起伏不定,终于泪水流了下来,胡媚儿说道,“相公,我不走,死也不走,我宁愿死在你身边,也不去其他地方。”

宋彦秋说道 ,“你看出没有,这三个人,个个都是高手,那黑脸汉子尤其厉害,不随了他们的意,万一动起手来,可是有性命危险的。”

胡媚儿突然拔下发簪,一把抵住了胸口,说道,“奴婢从小伺候相公,我曾对着满天神佛发过誓,今生今世,永远跟随着相公,既然让大娘为难,让相公为难,那么你还是跟着他们回吧,奴婢在此拜过,但我不会跟着他们走,更不会去漠南。”

她意志坚决,只等着宋彦秋进屋后立即自裁,免得被人送去满是那遥远的漠南,吃尽人间辛苦。

宋彦秋愣愣的看着胡媚儿,突然哈哈大笑,他一把抢过她手中的发簪,说道,“傻孩子,别动不动就要死要活的,还有,以后别叫自己什么奴婢奴婢,我听不得这种称呼,你记住,你不是什么奴婢,而是我宋彦秋的女人,更是我的妻子。”

他说完不顾胡媚儿目瞪口呆的神情,转身面对着那三个汉子,仿佛自言自语,又仿佛若有所指地说,“你看看,我说了你一直想说的话,你这个窝囊废,这种表白都不会。”

宋彦秋此刻的神情格外轻松,他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的这具身体带给他的董婉君的回忆,说道,“董婉君,哦,对了,就是你家主母,她很能干,她家世很好,她也很漂亮,她的身材嘛...也很好..."

宋彦秋睁开了眼睛,看着三人,说道,

“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


那是一个慵懒的午后,董家三小姐,董婉君,正在董府的后花园里面吃着茶,一阵微风,一片落花,都勾起了她的无比感伤。

河内董家可谓书香门第,其先祖早在本朝还没建立的时候,就担任过刺史这一职位,等到了本朝,董家更是开枝散叶,就光是董婉君这一支,其父虽因言退仕,但当初在朝廷,那也是正四品的高官。

其大兄董朝先,目前正随着秦大将军戍边漠南,年纪不大已经是统领一军,正是本朝冉冉升起的将星。

其二兄董朝度,人在京城,虽官位不高但权柄甚重,其发展势头也不容小觑。董家虽比不上本朝开国的那些勋贵和那些盘踞华族几百年的门阀,但在普通人眼里,也是高门大户,遥遥而不可攀。

三小姐董婉君,自小便是董家老太君的掌上明珠,她从小便是无忧无虑,从来不晓得愁苦为何物,她的一生本来只需要按部就班,成年后父母自然会给她安排好门当户对的夫婿,强强联手,快快乐乐的过完这一生。

事实也确实如此,如董婉君这等家族,个人的婚事,从来不可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早在她金钗之年 ,其父就给她订好亲事,对方的门第又要高出董家一筹,是当今豪门世族的典范。

那个时候董婉君开始为了自己今后的人生,拼命去学习诗词,礼仪,女红,她这么做,并不是因为爱上对方,事实上她连未来的夫婿都不曾见过,她这么努力,只为了嫁入后让夫家不看轻董家,不看轻自己。

没想到老天爷开了个大玩笑,婚约订立尚不满三个月,她未来的夫婿就染病去世,这个变故把董家弄得非常狼狈,万般无奈之下,她父亲只有取消原来的婚约。

如是几年后,她父亲又一次将她许配给了当今兵部侍郎之子,此人不仅是她大兄的好友,英勇无敌,更是当今有名的才子,可谓文武双全,据说当年他回京述职,在望乡楼上,一首七言绝句提于墙上,竟让这家生意一般的酒楼一下子成了京城生意最好的地方。

他受其大兄嘱咐来董家拜访,看见董婉君就一见钟情,马上拜托其父求亲。

但不幸通常是接二连三,就在他们定亲的半年后,北方柔然鞑靼部寇边,双方一场激战,董婉君的准夫婿为保护主力撤退,毅然殿后,没想到这一次也成了他人生中最后一次战役,虽然本朝最终胜利,可是殿后的部队全军覆没,他身中数箭,最终战死。

然后最难过的就成了董婉君,她两次定亲,夫婿两次横死,更有人拿着她的八字,说她天生克夫,命里孤煞,从此再也没有任何人家敢娶她了,而她,也由那个名门的大家闺秀,变成人人笑话的‘董丧星’。

所以这天的董婉君正在伤花悲雨,情不自禁的时候,只听到前厅一阵喧闹,一个声音大声说道,“家父身陷囹圄,还请董大人伸以援手,宋家满门必将永感大恩。”

本来的董婉君并不关心家族事务,不过那个年轻洪亮的声音,让她不由得好奇,她悄悄地来到前厅,只看见父亲居中而坐,而地下拜伏着一个青年,只听父亲说,“宋贤侄还是请回吧,老夫早已退仕多年,不问世事。”

董婉君只见那青年抬起头来,满脸英气,双目含泪,他是在求自己的父亲,可是她分明能够感到他是一个骄傲的人。

她心中突然痛了起来,她觉得自己应该认识这个男人,可是事实上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她感觉自己了解这个青年的满身的骄傲,她懂得那种无可奈何地低头。

等那青年失望地走后,她打听了一下,终于知道那个叫做宋彦秋的男人,为了救自己的父亲,才对着自己的父亲百般跪求,一下子她又觉得他是有孝心的。

董婉君认为自己应该为这个陌生的男人做点什么,然后她居然破天荒地问起父亲这件事情,没想到父亲却说,“那只是清荡府里宋家小子,为了救父居然硬闯了进来,算了,念他一片孝心我就不计较。”

董婉君知道父亲素来精于算计,清荡府的宋家,对于他们来说,也仅能说比蝼蚁稍微好一点而已,这种恩情,精于盘算的世家们是不愿意理睬。

她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父亲难道不考虑帮他一把,也好结个善缘。”

父亲说:“要救他父亲本是举手之劳,周刺史是我从前的学生,这个脸面他还是给的,不过,这件事为父不想操心,还不如眼不见为净。”

董婉君说,“如果女儿想请父亲帮一下呢?”

父亲错愕的看着自己的女儿,这么大了,第一次求自己居然是为了那个素不相识的宋彦秋,他发现了女儿此刻娇羞起来,转念一想,顿时明白,讷讷道:“冤孽啊,那姓宋的小子怎么凭地好命,居然被我家姑娘垂青。”

董婉君娇嗔道,“爹爹休要胡言,女儿只是觉得宋公子言辞恳切,这才于心不忍。”


董父这些年来一直为了他的三女儿的婚事大为头疼,想嫁给门当户对的人家,现在看来已经不可能了,自己闺女的‘大名’早已人尽皆知。

这些年来他也曾多次运作,可是一旦提及三女儿的联姻,任何家族都不寒而栗地婉拒,也叫董父好不懊恼,自己的女儿明明什么都没做错,可老天爷偏偏开着这个玩笑。

难得三丫头对那小子有点意思,自己的大儿子从军,二儿子属文,如果三女儿和那个姓宋的小子成婚,倒也未必不行,凭着董家的人脉,一定能让宋家的财富成倍增长。

目前两个儿子或在军中,或在朝内,都是需要大把的银子作为铺垫,才能更进一步,而宋家他们这一支,虽素有清名,但论起钱财,终究不敌其他几支,更别提其他高门大户,董父向来精于算计,只在一瞬间就把利害得失计算的清清楚楚,他哈哈大笑,说道,“为父知道了,此事需好好斟酌,好好斟酌。”

后来的事情简单而明了,三个月后,董婉君嫁给了宋彦秋。

那个第一眼就走入她内心的男子,自己终于嫁给了对方,堂堂董氏三小姐,也终于嫁给了清荡府宋家的宋彦秋。

她满心以为这是一场真正的爱情,一个高高在上的世家小姐,为了自己的爱情,不惜自降身份,嫁给了商贾之子宋彦秋,更是运用家族的人脉,把夫家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日益兴旺,并有渐渐垄断清荡府的趋势,自己夫家对自己赞不绝口,无论人前人后,宋家人几乎都奉自己为神明。

可是,偏偏就是宋彦秋,那个曾经骄傲的,英气逼人的丈夫,自从娶了自己后,彻底沦为了平庸,对自己礼貌而且疏远。

无论厅堂外,卧房内,几乎是如此,他似乎在她面前带着一个面具,让她无法看清对方的真面目,有时候,她甚至有一种感觉,自己的丈夫,和那个跪在他父亲面前的年轻人,完全是两个人,自己的丈夫,变得木讷,变得寡言。

那个曾经走进自己心底的那个男子,是张扬的,是果敢的,但那时候的宋彦秋,仿佛和她成婚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她偶尔会故作小女人状,在丈夫面前画眉施粉,可是宋彦秋每次都视若无睹,两人同床共枕之时,她分明听见自己的丈夫在呼唤着其他女子的名字。

一瞬间,她明白了,什么都明白了,他的丈夫,心底里还有别的女人。

她稍微一打听,知道了那个女人叫做胡媚儿 ,是一个从小伺候丈夫的婢女,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

这一次,她真的愤怒了,她实在想不到,自己的丈夫,居然为了一个猪狗不如的卖身女婢而冷落了自己。

生于豪门的她自然知道那些男人的勾当,她自己的父亲就不说了,即便远在军中的兄长,少年时候的风流也是远近闻名,在外面也不知道养了多少个相好,但这些,并不妨碍兄长和嫂子的感情和睦。

豪门里的男人,从来不会为了情欲而乱了规矩,更不会为了婢女而冷落了妻子。

“到底是商贾之子,没有半点规矩”,所以董婉君气势汹汹地警告宋彦秋,甚至说了些威胁的话,她其实倒也未必想做些什么,只是想告诉丈夫,什么才是规矩。

万万没想到宋彦秋居然还是个情种,他把那个胡媚儿送出了府,别处购置了房产,依旧把胡媚儿照顾的好好的。

说句实话 ,如果他丈夫仅仅是包养个把女人,其实她也并不在意,可宋彦秋一而再再而三地照顾着胡媚儿,才是让她最不能接受的。

她分明觉得,胡媚儿才是宋彦秋最爱的女人,而自己,这个正牌的,高高在上的董家三小姐,居然被宋彦秋弃如敝履,仿佛自己,才是那个外来者。

董婉君并不是一个人来到宋家的,除了贴身的丫环外,还带了几个家里的武师,他的大兄为了老父安全,曾精挑细选了多个军中退役的高手精锐,担任董家的武师,而董父为了自己的三女儿,更是挑选了好几个好手,来到了宋家。

董婉君听说宋彦秋得了怪病后,一时间天雷哄哄,再也坐不住,一下子瘫倒在椅子上,一瞬间,她才发现自己还是爱着这个男人,虽然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和他说过话了。

于她的内心,更是深深地恐惧起来,难道自己真的是天煞孤星,要一再克死自己的丈夫。她立刻动身来到了胡媚儿的小院,身边的人一脚踹开了大门。

然后她看到了惊慌失措的胡媚儿,更是看到了自己的丈夫,那个唯一和自己有过肌肤之亲,且自己深爱的人

此刻的他正躺在别的女人的床上,面带微笑,脸色红润,却毫无动静,如果有病,那么他分明在做着梦,而梦里面,是否还是和那个狗女人一起嬉戏。

她看向胡媚儿,妩媚乖巧,我见犹怜,简直是越看越生气,自己的丈夫现在躺着的地方,他们分明在上面有过无数次肆意的交合和抵死缠绵,而自己呢,自己这个明媒正娶的妻子呢?一边是孤灯下独守空闺,一边还要费心费力地操持着生意往来。

董婉君越想越气,眼泪此刻不争气地掉落了下来。

她其实是坚强的,但她其实也是柔弱的,她手指着胡媚儿,偏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身边的丫环一巴掌就呼在了胡媚儿的脸颊,一个红印顿时出现,这个动静不光把胡媚儿打蒙了,同时也把董婉君吓住。

事实上她从没想过要打对方,丫环还欲再打,董婉君却拦住了,可能是天生善良,更可能是不想在情敌面前失了身份。

她的父亲告诉过她:面对敌人,你的表现嚣张的话,说明你越是胆怯。此刻的她看着丈夫,看着情敌,看着他们布置温馨的小屋,一下子她伤心欲死,她扭头走出,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她再也不想看见自己的丈夫,微笑着躺在别的女人的床上。

到家后的董婉君把自己关在了房间,彻彻底底地大哭了一场,毫无疑问,她爱着的,是那个那个骄傲而英武的宋彦秋,可是她从来就没有得到过,和她在一起的宋彦秋,始终对待自己是敬而远之,那怕是欢好,也是千篇一律,按部就班,她偶尔会早起,看着枕边的男人,面容也带着愁苦,哪里有此刻安详的神态。

其实她已经看出来,自己的丈夫是真心喜欢着胡媚儿,而并非只是贪享肉欲之欢,但这更让她恼怒,大户人家的老爷少爷们,在外面有几段露水情缘其实当不得真,坊间的才子佳人故事多是如此。

可是,宋彦秋是对胡媚儿动了真情,那么他对自己呢?也许 ,自己的丈夫,从来就没喜欢过自己。

不知道过了几个时辰,不知道过了几天,她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思维一次次的停顿住,既有对自己的恐惧,又有对爱情的失望,更有对胡媚儿的妒忌,终于一天丫环告诉了董婉君,前几天官府的沈推勘也去看过,依然没有办法,主母你可要多想想接下来要怎么办啊。

这句话提醒了董婉君,接下来,怎么办。

如果真的自己克夫,那么自己的丈夫,死也要死在自己的怀里,怎么能成全了了他和胡媚儿两人。

这个时候丫环说,宋少爷一直待在外面,终究也不是办法,不如让人把他接回来吧,万一真有个好歹,至少也在家里。

董婉君怒视了丫环,虽然她也是这么想的,她故意说道,“可是,那个胡媚儿还在,万一她不肯呢?彦秋的身体可再也经不住折腾。”

丫环说,“主母放心,就交给段云他们去办吧,你这两天为了宋少爷操碎了心,这些小事就不必牵挂了,奴婢保证处理得妥妥帖帖。

董婉君自然知道丫环所说的‘妥帖’所包含的意思,她也知道大兄的手下,段云三兄弟的本领和手段,她挥了挥手,说,“去办吧,别闹出人性命了。”

普通人的性命,其实在他们眼里宛如蝼蚁,董婉君特地嘱咐了一句,她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


那病脸汉子看到宋彦秋单手持簪,对着三人,哈哈大笑道,“公子,我们这就回府吧,主母看到你康复,一定很高兴。”

他从不知晓宋彦秋会武,看着这个刚刚病愈的宋公子竟欲对抗他们三兄弟,也不觉得好笑。

需知他们三人一直跟随着董婉君的大兄,驰骋漠南,经历过不知道多少场生死,斩杀过不知多少鞑子。

军中的武功素来简单而实用,所谓一击命中,一出手就是杀招,偏偏对方是自家的姑爷,病脸汉子实在不愿意对他出手,万一失手,弄伤了宋彦秋,还真是得不偿失。

他冒冒然地想过去把宋彦秋拉在一边,却听到黑脸汉子段云沉声说,“二弟,别轻敌,小心了。”

他这才发现,宋彦秋不丁不八地一站,偏偏气度沉稳,周身上下毫无破绽,仅此一式,非长年累月的练习而不能得,病脸汉子也是久经沙场,自然识货,他又惊又喜,对着黑脸汉子叫道,“大哥,没想到姑爷还有两下子。”

嘴上虽然如此说,但其实在他心中,却断不相信对方能胜过自己。

面前的宋彦秋,可能跟着名师练过一阵子,可自己的武功是在尸山血海中练成,寻常人哪怕武功远远强于自己,但一旦交手,也得败在自己的手上,更何况面前这个公子哥。

只见他出手如电 ,一拳打了出来,拳风顿时笼罩住宋彦秋,他料想宋彦秋必闪身躲避,接下来自己侧身向前,一个手刀劈晕了对方,然后就可以完成任务。

哪曾想宋彦秋不退反进,向前踏出一步,手中发簪直刺他的曲池穴,后发先至,竟然抢在了他前面。

他不得不变招,后退一步,左手如刀,已经劈了下来,宋彦秋好似料敌在先,竟然又快过了他,脚下步伐一变,猛然一转,绕到了他的身后。

宋彦秋手中的发簪在他后背轻轻一刺,病脸汉子顿时觉得一阵眩晕,瘫软地坐在了地上。

只此一招间,胜负已分。

黑脸汉子急忙上前,看了一下伤势,马上向宋彦秋抱拳道,“多谢公子手下留情。”

宋彦秋面色冷漠,说道,“与人过招,竟然还不出全力,这等军中功夫,我看你这些年的功夫也是白练了。”

黑脸汉子脸色更黑,心中暗骂,我们怎么知道你武功的高低,如果全力相搏,万一一招就伤到你,又怎么回去和主母交待,老二吃亏就在于想当然地以为宋彦秋的武功不及自己,所以一出手就被他所败。

无论如何 ,这个X是被他装到了。

他向痘痘男使了个眼色,痘痘男会意,抱拳说道,“公子,请赐教。说罢也不打招呼,纵身而上,向宋彦秋攻来。”

痘痘男虽然满脸的痘痘,但其拳法刚猛之极,出手间毫无花俏,正是最直接的杀招,也是军中武学的典范。

只见他的拳法,简单,迅捷,刁钻,甚至恶毒,一套拳法施展开来,威力无匹,宋彦秋被这套拳法打得节节后退,手中发簪虽然极力抵挡 ,但也渐渐不支,但眼见对方拳力越来越大,他竟然向后逃去,大声叫道,“停停停,住手住手。”

痘痘男一脸茫然,收住了招式。

只见宋彦秋已经远远地站住,说道,“老子刚刚大病初愈,喝了四五碗粥,憋了一肚子的尿,你稍等一下,等我嘘嘘后再来和你打。”

他也不顾痘痘男同意与否,直接走到大树旁,背着身子真的在解手。

黑脸男子和痘痘男面面相觑,两人都成名已久,从不知道高手比武,居然还有中途解手一说,至于宋彦秋说的什么嘘嘘,还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但眼见胡媚儿就在一边,心中都想,只要看住了这个女的就行,反正他们的任务也只是带回姑爷,赶走胡媚儿。

这一泡尿解得绵长悠远,好不容易结束了,宋彦秋大叫了一声舒坦,回转身来。

只见他扩胸,拉伸,提膝,收腹,下蹲,上跳,一套动作下来,轻轻吐了一口气,他对着痘痘男,仿佛喃喃自语,又似对着他说,“总算出了点汗,这具身体啊,睡了那么多天,太僵硬了,唉,还真是让人费心。”

说罢他冲着痘痘男走来,说道,“来来来,我们接着打。”

说完后不等对方答复,抡起发簪,仿佛如刀,向痘痘男劈了过来。那小小的发簪在他手中,仿佛化成了一把长刀,招式也是至刚至猛,细小的发簪发出尖锐的破风声,更加摄人心魂。

痘痘男没想到宋彦秋的出招如此刚猛 ,自己赤手空拳万万抵挡不住,情急之下连忙拔出了佩剑,迎着刀风提剑反刺。

他的剑招宛如一条毒蛇,曲折蜿蜒,明明是刺向胸口,中途就突然变招,急刺下腹,可偏偏宋彦秋毫不理睬,依然大开大合,招招间竟是同归于尽的打法。

痘痘男一时间大骇,他自然不敢使用军中以命搏命的功夫,如此一来剑法自然大打折扣,只觉得那小小的发簪破风四溢,身边到处都是刀风。

按照常理,自己这一下反斩,可以一下子砍断他的左臂,宋彦秋应该回防,才能抵御,哪里晓得他根本不予理睬,直接又是一个进攻,逼得自己不得不抵挡对方的攻势,如此一来,就变成了宋彦秋全力进攻,而自己一味的防守,绝无任何反击的机会。

痘痘男心中大急,如此打斗下去,自己绝无胜机,只听黑脸汉子说道,“三弟,守住。”

这句话顿时提醒了他,宋彦秋一介商贾 ,纵然力气惊人,招数精湛,可是,论起耐力来,又怎么比得上自己三兄弟。

他们从军多年,卧石饮雪,在和鞑靼的战斗中早已练就了一身好体力,为今之计,也只有守住,等待宋彦秋力气耗尽,再出招制服。

料想虽然美好,可是却见宋彦秋的招式越来越熟练,刀风也越来越强劲,气力绵绵悠长,竟然毫不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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